招标
力洋镇东园村老鼠尾地块畜牧养殖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娄工0574-65200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8
公告正文

投标结束倒计时:20天20时20分20秒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力洋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力洋镇东园村老鼠尾地块畜牧养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土地位于宁海县力洋镇东园村老鼠尾地块,总面积为31.7亩。东至燕楼山山边,南至岩头村养殖场边,西至古渡村谢家山界,北至燕楼山村山界。具体位置以红线图为准,红线图见招标文件。(注:南边已有养殖场在使用)。

2、标的用途:畜牧养殖。(注:只能饲养猪)

2、承包期限: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承包底价:532560元/10年。(第三年起每亩费用上浮50元)(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精确到元)

4、投标方式: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畜牧养殖场,且年出栏规模在5万头以上。

2、投标人需要具备饲养指标。

3、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投标。

4、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 3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科创中心706 )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与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5、开标时间:2021年3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行: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分理处

4、帐号:201000175937396

5、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抵作履约保证金及部分承包款。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以在承包期到最后一年时抵作最后一年部分承包款),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十年,分十年付款(即:一年一付):

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见下列表格,上述钱数仅供参考,签合同时按照中标价一一填写。)

每亩(元)

总价(元)

付款时间

第一年

1500

47550

中标后10日内

第二年

1500

47550

2021年12月31日前

第三年

1550

49135

2022年12月31日前

第四年

1600

50720

2023年12月31日前

第五年

1650

52305

2024年12月31日前

第六年

1700

53890

2025年12月31日前

第七年

1750

55475

2026年12月31日前

第八年

1800

57060

2027年12月31日前

第九年

1850

58645

2028年12月31日前

第十年

1900

60230

2029年12月31日前

合计

小写:532560元

大写:伍拾叁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

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承包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投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if !supportLists]十、[endif]其他

1、中标后,中标人须办理合法的经营手续,应遵守宁海县力洋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2、在承租期限内发生安全责任等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乙方在畜牧养殖经营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证原有设施完好,不得损坏原有设施,不得出卖经营范围的泥土,并服从管理统一安排,自行解决进排水。

4、在承包期内如经营需要乙方需增加水电及其他设备设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5、投标人不能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有不正当行为的投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还需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联系人:书记联系电话:15867372878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

联系人:娄工、王工 联系电话:0574-6520028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