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5.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发波0876-30312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晟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小晗0876-2129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西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土壤渗滤/ 组合厌氧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西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土壤渗滤/组合厌氧建设(一期)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新建DN110PVC入户管7680m、DN200PVC污水支管492m、DN200HDPE污水管2650m、DN300HDPE污水管576m,检查井133座、沉泥井70座、户用清扫井512座、入户收集池512座。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m?成品玻璃钢三格式化粪池28座、15m?/d组合厌氧池1座、10m?/d土壤渗滤系统1座、15m?/d土壤渗滤系统1座、40m?/d土壤渗滤系统1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7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0876-303719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经办人: 龚发波
办公电话: 0876-303120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小晗、熊明发
办公电话: 0876-2129968 移动电话: 1828762108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540001001
标段名称: 西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土壤渗滤/组合厌氧建设(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8 09:00
开标地点: (文山州)开标厅一-407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75.72519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内容:新建入户收集管、排污管、入户收集池、户用清扫井、检查井、沉泥井池、组合厌氧池及土壤渗滤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新建DN110PVC入户管7680m、DN200PVC污水支管492m、DN200HDPE污水管2650m、DN300HDPE污水管576m,检查井133座、沉泥井70座、户用清扫井512座、入户收集池512座。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m?成品玻璃钢三格式化粪池28座、15m?/d组合厌氧池1座、10m?/d土壤渗滤系统1座、15m?/d土壤渗滤系统1座、40m?/d土壤渗滤系统1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交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如在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其他要求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是在职员工。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B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 (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26 10:35:15
2招标文件-西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土壤渗滤组合厌氧建设(一期)定.pdf2024-09-27 08:48:3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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