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部分建筑修缮工程 已由 国家文物局 以文物保函【2017】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部分建筑修缮工程(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3-03-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歌乐山下“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保护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含“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政训处、杨家山总办公室、四一图书馆、气象台及梅园附属用房5处文物建筑群,总建筑面积约为2365㎡(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37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798389.95元
2.4 招标范围:“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政训处、杨家山总办公室、四一图书馆、气象台及梅园附属用房5处文物建筑屋面、木基层、大木结构、墙体、台基、地面、门窗、木装修、油饰等部位的修缮,文物本体周边的微环境整治及文物病虫害、微生物病害预防性保护,建筑排水明、暗沟清理、疏通,配套电气管线、设施改造提升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修缮工程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和文物建筑真实性、完整性原则。要求做到: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工艺技术,最大程度保护文物建筑遗存。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5年(以预验收通过为起算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一级(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 359万元及以上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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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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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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