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x[2024]-13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乌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0997-532238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方慧18690160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30
项目名称: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因未注册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什县新城路行政服务大楼5楼
联系方式:0997-532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S8号楼9楼908号
联系方式:1869016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方慧
电 话:18690160777
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30
项目名称: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乌什县城南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国网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35千瓦燕中线002号等杆塔改造路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因未注册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什县新城路行政服务大楼5楼
联系方式:0997-532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S8号楼9楼908号
联系方式:1869016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方慧
电 话:1869016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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