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兴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第三方跟踪计量询价公告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杰159615782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4
公告正文
宜兴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第三方跟踪计量询价公告

宜兴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第三方跟踪计量询价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蓝藻后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宜兴市太湖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宜兴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第三方跟踪计量工作进行询价,现将相关内容、要求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跟踪计量单位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计量内容

计量器具要求

备注

1

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

丁蜀镇八房

藻泥生产量

电子磅秤

自备

2

宜兴市清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周铁镇符渎港

藻泥生产量

电子磅秤

自备

3

后续处置单位

太湖沿线

藻泥生产量

电子磅秤

自备

4

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

周铁镇藻泥干化场(原污水处理厂内)

藻泥接收量、藻泥干化处理量

电子磅秤

自备

屺亭街道协联热电公司车间

干藻泥焚烧量

5

藻泥资源化利用单位

太湖沿线

藻泥接收量、藻泥资源化利用量、藻泥生产品生产量

电子磅秤

自备

二、工时间

根据太湖蓝藻生长特性,跟踪计量时间跨度4-11月份。同时,根据藻泥产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全天候开展跟踪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要求

(一)对相关蓝藻后续处置单位的藻泥生产、产出地点,藻泥干化、资源化利用单位的藻泥接收藻泥干化处理量、干藻泥焚烧量、藻泥资源化利用量及其生产品生产量等进行跟踪计量。

(二)跟踪计量方法:

1、藻泥生产/接收量:过磅称重计量;

2、藻泥资源化利用量:以藻泥接收量及进、入(出)库单进行计量。

3、藻泥生产品生产量:过磅称重计量;

4、藻泥干化处理量:以藻泥接收量及进、入(出)库单进行计量。

5、干藻泥焚烧量:以干藻泥出库量进行计量。

(三)建立跟踪计量台帐。主要包括:

1、藻泥生产/接收台帐:开具藻泥过磅单、建立藻泥过磅记录台帐、记录藻泥产出/接收单位及产出地点

2、藻泥资源化利用台帐:开具藻泥入库单,建立藻泥入库台帐

3、藻泥生产品生产台帐:建立生产、出库台帐

4、藻泥干化台帐:建立藻泥入库及生产品生产台帐

5、干藻泥焚烧台帐:建立干藻泥入(出)库台帐

6、其他相关跟踪计量台帐

(四)跟踪计量方案

在签订跟踪计量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跟踪计量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跟踪计量报告

跟踪计量单位每月3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上月跟踪计量报告书一式5份;年计量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年跟踪计量综合报告书一式5份。

四、竞价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及能力

参加跟踪计量竞价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能力:

1、具有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或工程计量资质(等级不限);

2、固定跟踪计量人员不少于3(含夜班工作人员)

3、便携式40吨级电子磅秤3台;

4、交通车辆2辆;

5、其他跟踪计量工作所需的必备器材(具)。

五、最高限价:22.5万元。

六、中标单位确定方式:最低报价中标法。

七、报价时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公司名下车辆或跟踪计量人员名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7、计量设备购置承诺书;

8、报价书。

以上资料须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寄缝章。

八、资料提交截止时间: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1 41411:00时,逾期提交不予接受。递交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宜兴市水利局防汛大楼309室。联系人:袁杰,电话:15961578239(手)、87932089(办)。

特此公告。

附:报价书

宜兴市水利局

2021年47

报价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报 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报价

(万元)

1

宜兴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第三方跟踪计量

对全市蓝藻后续处置项目藻泥生产量、藻泥接收量、藻泥资源化利用量、藻泥洐生产品生产量以及藻泥干化处理量进行跟踪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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