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桃花寺大殿维修保护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3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邹佺松028-614306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桃花寺大殿维修保护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3-10-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3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桃花寺大殿维修保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资格预审公告

更正原因: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级主管部门认定,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表述不准确,且与公告内容不一致。本更正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故不推迟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2023-10-12,更正为:2023-10-15。

原公告的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3 10:00:00,更正为:2023-10-16 10:00:00。

原公告的资格预审时间:2023-10-13 10:00:00,更正为:2023-10-16 10:00:00。

原公告的资格预审审查标准及方法:1.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更正为:1.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原公告合同包1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更正为:(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36986

2、预算品目及品目编码:修缮工程   B080000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沿山路二段86号

联系方式:028-8485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联系方式:028-61430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佺松

电话:028-61430623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桃花寺大殿维修保护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更正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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