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碳酸二甲酯项目DMC装置新增5台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碳酸二甲酯项目DMC装置新增5台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碳酸二甲酯项目DMC装置新增5台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碳酸二甲酯项目DMC装置新增5台设备采购(招标编号:20190123100010070)项目,于2019年02月21日11时0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南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9年03月01日 至2019年03月0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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