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综合厂房等3项(中粮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综合厂房等3项(中粮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综合厂房等3项(中粮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综合厂房等3项(中粮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
京房山经信委备案[2014]0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琉璃河镇中心区E-07地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8613.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中除预留、预埋管(包括砼和砌体内)以外的消防电 系统、消防防排烟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泵房出建筑物外墙散水1.5米)的深化 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工程。
2.6 其他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8613.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中除预留、预埋管(包括砼和砌体内)以外的消防电 系统、消防防排烟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泵房出建筑物外墙散水1.5米)的深化 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工程。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1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1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17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9 |
邮 编: 100102 | 邮 编: 100038 |
联 系 人: 宋华 | 联 系 人: 周进 |
电 话: 13601326637 | 电 话: 15210745296 |
传 真: 010-64729396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www.chinaonebuild.com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搜宝商务中心支行 |
账 号: 11001018700056002924 | 账 号: 0200205119200016753 |
2018 年
01 月
02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