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NDCT2023-063(3)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NDCT2023-063(3)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为能公开、公平、公正获取真实准确的企业采购预算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现结合实际情况,发布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迟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T2023-063(3)
项目名称: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000.00元/月
最高限价: 278000.00元/月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施工人货梯、电梯租赁公司在赣州市住建局备案,提供的机械设备在赣州市机械设备一体化平台能够查询到,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
②操作人员要求:人货梯司机具有特种设备资格证,每台人货梯必须配备2名司机。
(备注:在以往城投公司业务评价较差或没有主动完成相关履约合同业务的公司或代理人及列入宁都县城投黑名单,不给予报名)。
(3)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公布变更查询时间:响应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往宁都城投公众号(http://www.ndctgroup.com/tender.html?type=1)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17:30关注宁都城投公众号是否变更信息,未及时查看,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七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 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公对公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现场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银行转账未中标的投标单位7天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60730MA38XH2RXP;
地址及电话: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第三层,电话:0797-6830076;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账号:2859000103020001418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3天内提交,如未按时交,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工程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转账或保函方式,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七、付款方式:租赁费按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所有施工电梯、施工升降机撤场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暂定为13%。)。
八、工期:不影响施工进度要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 陈先生18279787336
温先生15727757572
为能公开、公平、公正获取真实准确的企业采购预算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现结合实际情况,发布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迟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T2023-063(3)
项目名称: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000.00元/月
最高限价: 278000.00元/月
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城投-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人货梯租赁项目 | 详见“第四章”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施工人货梯、电梯租赁公司在赣州市住建局备案,提供的机械设备在赣州市机械设备一体化平台能够查询到,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
②操作人员要求:人货梯司机具有特种设备资格证,每台人货梯必须配备2名司机。
(备注:在以往城投公司业务评价较差或没有主动完成相关履约合同业务的公司或代理人及列入宁都县城投黑名单,不给予报名)。
(3)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公布变更查询时间:响应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往宁都城投公众号(http://www.ndctgroup.com/tender.html?type=1)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17:30关注宁都城投公众号是否变更信息,未及时查看,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七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 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公对公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现场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银行转账未中标的投标单位7天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60730MA38XH2RXP;
地址及电话: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第三层,电话:0797-6830076;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账号:2859000103020001418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3天内提交,如未按时交,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工程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转账或保函方式,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七、付款方式:租赁费按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所有施工电梯、施工升降机撤场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暂定为13%。)。
八、工期:不影响施工进度要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 陈先生18279787336
温先生1572775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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