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3870]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自编号16#)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171.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20-8211220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18日 附件:16#监理-中标结果公示.pdf
定标报告及其附件-16#监理_已标记密文.pdf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自编号16#)监理[项目编号:JG2024-3870] | |
定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0日10时00分 |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8日17时13分 |
单位名称 | 得票数 | 评语和理由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 | 详见定标报告 |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 | 详见定标报告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0 | 详见定标报告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0 | 详见定标报告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0 | 详见定标报告 |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0 | 详见定标报告 |
中标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171.53 | 项目负责人:黄文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20-8211220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18日 附件:16#监理-中标结果公示.pdf
定标报告及其附件-16#监理_已标记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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