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消防器材灭火器检验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471-6529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消防器材灭火器检验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3-352(二次)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消防器材灭火器检验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履约能力考察及产品质量抽检;
10.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证书。
11.投标人需有标准化检修场地,专业检测设备,不得租借、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检修工作。企业法人、消防服务资质法人须为同一法人。
1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灭火器的维修、保养。
1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要求13%。
14.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含灭火器检测或灭火器维修及充装服务事项)一份,并提供配套的中标通知书,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15.投标人须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1名,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标蓝部分在公告不体现)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10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扫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微信二维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1017830(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A)本项目定于2023年10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71-39878610
邮箱:625359267@qq.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张志忠

15024999622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1

ABC灭火器

1kg


50

10

呼和地区至三卜树、台阁木、土左旗、旗下营、陶不旗、卓资山

2

2kg


30

10

3

3kg


57

35

5

4kg


762

33

6

5kg


97

33

7

8kg


248

43

8

35kg


14

65

9

二氧化碳

2kg


49

35

10

二氧化碳

7kg


20

35

11

水型

3L


20

30

12

水型

6L


10

35

13

磷酸铵盐

kg

更新

3788

10


14

扎带、胶管


更新

1457

5


15

ABC灭火器

1kg


18

20

集宁地区至丰镇、十八台,集二线、锡二线、集通线、锡多线、多丰线

16

2kg


74

20

17

3kg


132

56

18

4kg


1473

56

19

5kg


145

56

20

8kg


298

65

21

35kg


2

80

22

二氧化碳

2kg


56

50

23

二氧化碳

7kg


7

60

24

水型

3L


10

45

25

水型

6L


10

50

26

磷酸铵盐

kg

更新

5197

10


27

扎带、胶带


更新

212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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