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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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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25期(拍卖第22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09:08:58 来源: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325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25期(拍卖第22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9(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3R2#

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片区

出让面积11182.5平方米(约16.77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仁和镇局部(原总发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2030)》《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大道及周边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B-26地块;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C5);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2#宗地规划条件》。

商务金融用地40

420万元

840万元

10万元

2023R3#

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片区

出让面积61436.46平方米(约92.15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仁和镇局部(原总发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2030)》《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大道及周边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C-06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兼商业金融用地(C5),原则上商住分离,兼容商业金融地上建筑面积占计容面积的15%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建筑限高≤8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3#宗地规划条件》。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

2165万元

4330万元

50万元

2022R7#

位于仁和区前进镇普达片区

出让面积5852.58平方米(约8.78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普达片区(普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普B09-B1/2018-01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7#宗地规划条件》。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40

177万元

705万元

10万元

2022R8#

位于仁和区前进镇普达片区

出让面积13801.35平方米(约20.7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普达片区(普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普B12-B1/2018-01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8#宗地规划条件》。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

414万元

1656万元

20万元

2022R21#

位于仁和区前进镇普达片区

出让面积11973.12平方米(约17.96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普达片区(普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普B10-B1/2018-01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21#宗地规划条件》。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

360万元

1437万元

20万元

2021R9#

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仁和电影院旁

出让面积19137.16平方米(约28.71亩),其中棚户区改造土地面积为3526.68平方米(约5.3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版)、《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那D30、那D34地块(仁和街棚改腾空区域)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那D36-R21B1/2022-01地块,用地性质:住宅兼商业用地(R21B1),原则上商住分离,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住宅建筑限高≤8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R9#宗地规划条件》。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

1546万元

7730万元

100万元

2022R12#

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广场旁

出让面积7268.48平方米(约10.9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沙沟片区(沙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炳四区(炳草岗四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炳四C06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等四个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攀府函〔2022211号)、《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沙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沙A16A17地块(原仁和区疾控中心)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沙A17-B2B1/2022-01地块。用地性质:商务兼商业用地(B2B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12#宗地规划条件》。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

425万元

2122万元

20万元

2023R20#

位于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区

出让面积17167.95平方米(约25.75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南山循环经济园区橄榄坪片区(橄榄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的橄C24-M1/2018-01地块。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20#宗地规划条件》中该地块容积率≥0.7、建筑系数≥30%,但因本宗地产业准入中药饮片加工(2730)属于医学制造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本宗地容积率按照“大于等于0.8”、建筑系数按照“大于等于40%”执行〕;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20#宗地规划条件》。

工业用地30

457万元

457万元

10万元

2020R24#

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南站片区(仁和思源实验学校旁)

出让面积51254.78平方米(约76.88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南站单元局部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攀府函〔2020103号)、《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南站单元局部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那G06-R21/2020-05地块。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R24#宗地规划条件》。

城镇住宅用地70

3598万元

17990万元

200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R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旁绿地(B-29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投资建设不低于10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项目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必须确保其公共性。竞得人须按照仁和区人民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由土地竞得人管护3年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宗地西侧约130米中轴线道路由土地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道路需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道路及地下管网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道路及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在确保其公共性前提下无偿管护3年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按照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在地块内配建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建设方案须报仁和区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2023R2#2023R3#宗地均位于总发片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及景观打造,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R3#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2宗土地拍卖均无效。

9.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0.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在周边道路建设完成后进行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地上220kV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竞得人自行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3.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中轴线道路和绿地(B-29)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4.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效果。

15.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6.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7.竞得人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8.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R3#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人必须于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于20246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仁和大道南段剩余部分(含桥梁)、2023-R2#宗地南侧道路共约430米由土地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投资建设不低于310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道路需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道路及地下管网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道路及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竞得人在确保其公共性前提下无偿管护3年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在地块内独立设置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建设投资不少于450万元(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幼儿园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幼儿园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须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3年度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公治〔202313号)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智能安防设施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8.2023R2#2023R3#宗地均位于总发片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及景观打造,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3—R2#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2宗土地拍卖均无效。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1.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在周边道路建设完成后进行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道路、幼儿园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效果。

14.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及《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的补充通知》执行。

15.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6.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通讯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7.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R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按照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在地块内配建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2022R7#2022R8#2022R21#3宗地均位于普达片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2R8#2022R21#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3宗土地拍卖均无效。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0.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执行,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效果。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4.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竞得人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6.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R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按照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在地块内配建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2022R7#2022R8#2022R21#3宗地均位于普达片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2R7#2022R21#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3宗地拍卖均无效。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0.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执行,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效果。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4.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竞得人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6.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R2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按照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在地块内配建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2022R7#2022R8#2022R21#3宗地均位于普达片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2R7#2022R8#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3宗地拍卖均无效。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0.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执行,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4.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竞得人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6.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1R9#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必须处理好本宗地与坛罐窑主排洪涵和排污管的关系,在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前需与仁和区水利局、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和区住建局对接,并按以上部门审定的行洪论证方案及补救措施方案进行规划设计,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宗地周边已建的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构筑物、水电气管线、排洪涵洞等)予以保护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地块、道路的关系,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2.该宗地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及《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的补充通知》。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通讯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5.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R1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房屋及(建)构筑物已完成签约补偿,房屋及(建)构筑物的拆除、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及树木搬迁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及《关于<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的补充通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规定有调整,按最新规范、规定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R20#

1. 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中药饮片加工(2730)。投资强度控制指标:≥16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税收≥16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土地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建设,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0R24#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12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旁那G04-G2/2020-05地块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投资建设不低于20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项目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必须确保其公共性。竞得人须按照仁和区人民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由土地竞得人管护3年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宗地内靠莲花路一侧布有供气、供水等市政配套设施,竞得人在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时应与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避让,并做好保护措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自行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须对宗地内建筑的外立面实施亮化建设,亮化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须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3年度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公治〔202313号)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智能安防设施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9.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在电力通道建设完成后进行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那G04-G2/2020-05地块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效果。

14.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5.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6.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通讯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7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工业用地的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B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312189:0020231225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31218日至202312229-12时、1330分至17时。

2202312259-12时、13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122614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BB901(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15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号: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B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3378053

联 系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125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31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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