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标题:
-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7宗闲置农用地15年承包经营权
- 所属街道:
- 仙桥街道
- 所属社区:
- 禄宜社区
- 资产(资源)编号:
- 榕农集交易【2021】第44号
- 所有权类型:
- 集体所有权
- 资产(资源)名称:
- 承包经营权
- 资产(资源)状态:
- 建筑面积:
- 0 平米
- 占地面积:
- 54700 平米
- 成交时间:
- $Inof.TranDate.ToString("yyyy-MM-dd")
- 成交金额:
- 0 万元
- 成交人:
- 重大推介:
- 否
- 信息介绍: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7宗闲置农用地15年承包经营权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榕农集交易【2021】第44号
资产资源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7宗闲置农用地15年承包经营权
发包方基本情况
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
住所(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陈延辉
联系人
陈延辉
联系电话
15915658138
标的详细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每年租金)
交易保证金
(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1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苦耐脚1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5.49亩
1.09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4.2万元
2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南截洪2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6.78亩
1.35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5.2万元
3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沙路洋3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20.22亩
4.04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15万元
4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沙路洋4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25亩
5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19万元
5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沙路洋5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25亩
5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19万元
6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沙路洋6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12.26亩
2.45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9.5万元
7
位于新宜经济合作社沙路洋7号地15年承包经营权,占地面积约12.26亩
2.45万元
(每年每亩加收稻谷2000斤)
9.5万元
挂牌期
2021年12月17日08:30至2021年12月24日17:00止
资产资源基本情况
标的
基本
情况
权属人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
坐落
位置
承包物分别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苦耐脚
南截洪旁、沙路洋
数量
7宗
面积
见标的详细
类别
用途
耕种
使用期限
15
起始日期
交易行为
承包经营
承包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包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承包申请时应提交身份证、新宜经济合作社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保证金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2、意向承包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用途备注“交易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
应按《录宜村新宜合作社农用地承包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履行。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承包物分别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录宜村新宜经济合作社苦耐脚、南截洪旁、沙路洋,1号地面积约5.49亩、2号地面积约6.78亩、3号地面积约20.22亩、4号地面积约25亩、5号地面积约25亩、6号地面积约12.26亩、7号地面积约12.26亩(详见《仙桥街道新宜经联社用地范围示意图》);
2、面积仅供参考,意向承包方应自行调查核实,无论面积增减均不改变成交承包金;
3、承包期间,土地所有权属发包方所有,使用权属承包方所有;
4、承包期间,如遇政府需要征用此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发包方不负责易地和赔偿责任,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
5、承包期间,承包方应根据土地的性质类别,从事相应的耕种活动,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地转让给外村村民,不准私自搭建,不准堆积废土、挖鱼池,如上级或管理部门需要征收各项款项,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6、承包期满,若发包方继续发包该标的,则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若发包方不再发包该标的,则承包方应无偿将该地使用权归还发包方,地上附着物承包方自行清理,逾期归发包方所有,一律无补偿;
7、承包方应于《录宜村新宜合作社农用地承包合同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发包方支付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款。
承包须知:
1. 意向承包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承包意向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承包方需在挂牌期内,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用途备注“交易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户名: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账号:80020000007290409,开户行: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意向承包方若违反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承包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款及交易服务费,其余款项在5个工作日内结清;意向承包方未能成为承包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包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3、合格意向承包方在被确定为承包方后,应按有关规定与发包方签订《录宜村新宜合作社农用地承包合同书》,并按照约定付款方式付清承包款;
4、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对意向承包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包方提供补充资料,按本公告的承包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包方。挂牌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包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采取协议交易的方式确定承包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包方的,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于2021年12月27日15:00在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竞价会,通过竞价确定承包方;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将没收交易保证金:(1)提交的承包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2)在竞价现场以低于挂牌价的价格报价或所有合格意向承包方不报价的;(3)串通其他意向承包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干扰正常竞价程序的;(4)在挂牌期结束后,只有承诺人一方提出承包申请但又拒绝按照确定的条件与发包方协商签订《录宜村新宜合作社农用地承包合同书》的;
6、承包方应按揭榕府【2015】30号文和新一轮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向广东顺意拍卖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15年承包款总额为基数计算;
7、本方案所称意向承包方是指有承包拟交易资产资源意向并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包申请材料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承包方是指经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包条件和要求并取得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包方。
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中心是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只对交易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663-8756499 13903081024
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 LED内容:
- 发布时间:
-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