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灌南康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元利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352105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00703000100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南康宏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标段四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验收标准,三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3.11品牌参照或相当于:
计量表箱:南通西东、连云港港圣、南通艺顺鹏、扬州北辰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加密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2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3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康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镇新安北路西侧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2225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张元利
联系人:陈工
电话:17766260299
电话: 18352105775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00703000100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南康宏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十里桃源花园一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户内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单相,12,304不锈钢金属计量箱;户内;外形尺寸:1166×1000×180;单相表60(A) | 只 | 26 | |
2 | 户内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单相,9,304不锈钢金属计量箱;户内;外形尺寸:910×1000×180;单相表60(A) | 只 | 87 | |
3 | 户内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单相,6,304不锈钢金属计量箱;户内;外形尺寸:758×1000×180;单相表60(A) | 只 | 19 | |
4 | 户内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三相,2,304不锈钢金属计量箱;户内;外形尺寸:780×1000×180;三相表60(A) | 台 | 1 | |
5 | 户内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三相,4,304不锈钢金属计量箱;户内;外形尺寸:890×1000×180;三相表60(A) | 台 | 6 | |
6 | 户外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三相,单表位,带互感器表、落地式 | 只 | 49 | |
7 | 户外组合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三相,单表位,直通表、落地式 | 只 | 8 | |
8 | 户内计量表箱 | 电能计量箱,三相,单表位,直通表、壁挂式5(60A) | 只 | 9 | |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 501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验收标准,三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标段四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验收标准,三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3.11品牌参照或相当于:
计量表箱:南通西东、连云港港圣、南通艺顺鹏、扬州北辰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加密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2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3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名称:(数字证书)CFCA | 总部(南京) 孙莉莉 | 025-96010 1800513301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数字证书)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康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镇新安北路西侧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2225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张元利
联系人:陈工
电话:17766260299
电话: 1835210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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