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205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305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振铎、孙靖怡、窦玉猛、梁广胜、卢宗民。
六、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货物类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4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九、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原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635-836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0635-2992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惠惠 电 话:0635-2992312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资格审查统计表.jpg 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表.pdf 客观得分统计表.jpg 分项报价表.pdf |
中标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6.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205
预算金额96.4万元
招标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惠惠0635-29923123
中标公司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9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