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zlce-f3037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渭南某单位下半年垃圾清运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2024-JLZLCE-F3037
项目预算:37万元
(一)服务时间:约半年。
(二)服务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澄城县(县城、冯源)共4个片区11个点位(临渭区1号区域、临渭区2号区域、临渭区3号区域、临渭4号区域、柳枝主区域、华阴市东院区域、华阴市西院区域、澄城县县城1号区域、澄城县县城2号区域、冯原东院区域、冯原西院区域)。临渭区点位均位于西张和瓦塔附近,华阴市点位均位于太华南路附近,澄城县县城点位均位于庄头附近。
(三)服务内容
1.生活垃圾清运
(1)设施设备。垃圾清运使用5立方米压缩式清理车,为每个单位设置2个不少于0.3立方米制式垃圾桶(共计60个),方便垃圾收集倾倒。
(2)人员配置。临渭片区3名、柳枝片区4人、华阴片区3人、澄城片区4人,工作时间需统一穿着工作服。以上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不做硬性要求,以完成垃圾清运任务为准。
(3)清洁要求。各片区垃圾要求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发生垃圾大面积堆积,逾期未清1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垃圾清运过程中,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不得发生二次污染,发生1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注意:生活垃圾包含我部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包含工程施工垃圾)、绿植等。
2.餐厨垃圾清理
每天早中晚三餐,乙方都要按时派人到清理地点进行餐厨垃圾清理,处理时讲究卫生、保持清洁,对洒落在地面的泔水及时清理。出现泔水满溢1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院区内化粪池清理
乙方负责清理各片区内的旱厕化粪池,配套专业真空吸污作业车,高压清洗车,做到化粪池不满溢。逾期1天未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各片区化粪池清理全年承包,不限次数。
4.室外排污管道疏通
乙方需配备专业人员和管道疏通设备,发生管道阻塞时,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对堵塞的室外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各片区管道疏通和抽淤,全年承包,不限次数。逾期2小时未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5. 临渭家属院物业服务和所有房屋楼顶定期垃圾清理服务
临渭家属院采取三级物业服务标准0.45元/平方/月,面积约38114.7平方米,配备人员6人,其中1人为经理,工作时间需统一穿着工作服。以上人数仅供参考,以完成物业服务为准。临渭、柳枝、华阴、澄城等房屋共计382栋,每月清理所有楼顶不少于1次。
6.附加服务项目
当我部在渭南市澄城县及澄城县冯原居住时,以上服务内容应伴随保障,每年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月。
 
(四)所需设施设备。
1.密封式垃圾车
密封式垃圾车是用于收集、中转清理运输垃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桶
 
 
供应商向甲方提供加厚户外垃圾桶60个,产品颜色绿色,材质环保乙烯HDPE原料,用于垃圾回收、储存、收集。
 
 
 
 
 
3.高压清洗吸污车
高压清洗吸污车主要用于院内化粪池吸污清运,疏通室外排污管道,清洗路面广场。
 
 
 
 
注:所需设施设备照片仅供参考,只需满足功能需求,不限品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金证明: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凭证需具有可查询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近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均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个人所辖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在上述“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中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高管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此次投标单位的法人、董事、高管,否则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应具备:垃圾清运或垃圾处理或保洁或物业管理等符合我部要求的资质。
 (七)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及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6.谈判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邮箱:cgzoo3@qq.com。(“o”为小写英文)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于报名截止后统一通过邮箱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7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先生      18031293050
殷先生      15331308056
八、质疑联系方式
刘先生:13110317234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0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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