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厂保产机械装卸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15 10:31:33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4-0552
标书号:CAS-20241115002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1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开标时间:2024-11-21 13: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具有一台新能源车辆在甲方作业能力,需上传机动车车行驶证。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4-0552)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挂钩熟料输出量 | 装卸搬运服务 | 1.000 | 吨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
挂钩水泥输出量 | 装卸搬运服务 | 1.000 | 吨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
挂钩矿渣粉输出量 | 装卸搬运服务 | 1.000 | 吨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一、项目名称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厂(熟料分厂、水泥分厂)保产机械装卸项目。 二、项目区域 熟料生产机械装卸部分;水泥、矿粉生产机械装卸部分。 三、项目内容 1、生料原料上料。生料配料所涉及的辅料,炉渣(或水渣)、砂岩、煤矸石、铁选尾矿粉、钢尾渣等上料(包含新增加的皮带系统的连续作业)以及来料的攒堆(不含打垛)。同时包括故障状态下石灰石直接上料的作业;辅料布石灰石料场或其它方式的上料,陈料布石灰石料场。 2、原煤的上料。煤磨所用原煤的上料,以及原煤堆场内的整理、倒区。 3、水渣上料。两台矿渣磨的水渣(含水渣中的掺加料)上料以及水渣场地(含水渣中的掺加料)的来料攒堆(不含打垛)和清理,以及水渣筛下料的破碎直至再使用。 4、水泥磨配料的上料。配料所需各种物料的上料:包括天然石膏(从脱硫石膏储存场地至破碎机)、脱硫石膏(从脱硫石膏储存场地至上料料斗)、石灰石小粒、炉渣、其它混合材(干渣大块、各种杂料等),以及以上各种物料的现场来料的攒堆(不含打垛)和清理,不含落地熟料以及外购熟料的上料。 5、热风炉用煤的上料和来料现场卸车、攒堆作业(不含打垛)和清理,厂内配煤所用物料的破碎倒运作业。 6、石灰石卸车坑和石灰石破碎机卸车坑的石灰石卸车后的推料、攒料。 7、进厂汽车原煤的卸车、推料、攒料和车辆清理。 8、配合分厂的日常临时作业和工艺排渣。 9、熟料大库的清理、库内推料作业。 四、作业要求 1、各作业范围均满足24小时作业;接到上料或倒运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作业;严格执行质量和生产控制标准作业;接受相应作业范围所属分厂管理和生产运行部指挥。 2、自备满足生产需求的车辆;根据生产需求适时调整车辆台数,如限产停车时,要保证足够车辆配合检修、倒运、清理、扫雪等工作;各作业范围均具备独立的上料和装卸倒运的车辆。 3、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我公司道路安全行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五、投标指引 1、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如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为适应碳排放发展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一台新能源车辆在甲方作业能力,需上传机动车车行驶证。 2、投标人根据自身承包能力,对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投标人应认真理解投标部分的作业内容和要求及本指引,投标价格应充分覆盖投标作业的成本。投标人提供保证8台铲车在公司连续驻在作业的承诺(含新能源车)。 3、机械装卸费用挂钩吨产品输出量(不含税)。 4、结算方式:每月初分厂提出上月份输出量和作业情况认证单报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认定后,以此结果形成结算单并履行审批。以经审批后的结算单为准,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账,次月结算。 5、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6、作业量结算时,以生产运行部、分厂与计划财务部和公司信息系统共同提供的数据为准。由于市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减产和优化管理等因素出现的提产均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7、熟料、水泥、矿粉生产的用料,因新开发替代原料而造成的物料转换或增减均包括在作业范围。 8、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以往与公司有业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与公司签订协议,将在公司的未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 9、必须为作业机具(含驾驶员)提供商业保险。作业机具操作者必须具备车辆B2驾驶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一百万元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 10、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人中标后按协议缴纳风险抵押金(金额为伍仟元,中标后由投标保证金转化)。 本次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为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汇款(并在用途或摘要一栏中按照*分厂保产机械装卸项目投标保证金*标注投标项目名称)进行备注以防信息不明确造成退款不及时等问题。投标保证金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者视为投标无效。 账 户 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的次月退回。 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单位出现恶意串标、托标、围标等现象; (2)中标单位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11、投标人中标后在实际作业运行中如对各类设备、设施造成损失需要负责按原样自行恢复否则将接受恢复原样所需费用2倍处罚的内容(详见协议内容)。 12、投标人中标后为满足环保要求需要在特定区域进行封闭式作业,为满足工艺要求需要在特殊地点进行连续性作业。 13、投标人中标后支付费用的方式包括现金和承兑。 14、本次招标对应的协议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15、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参投报价工作,如未能按照附件2中第1、4、5项内容执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参投行为,请投标单位提高重视。 |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刘纲 / 1399809245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