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东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A3307030800007217004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330703-04-01-81025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凯137775106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果鑫81329855
中标公司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何绘
公告正文
金东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A3307030800007217004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04 15: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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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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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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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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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330703-04-01-8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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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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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园路农科创大厦C区4楼
联系人:张凯
电话:137775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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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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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A座9楼
联系人:金果鑫
电话:8132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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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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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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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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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30800007217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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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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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1)、(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牵头单位一家,承担设计及总承包管理工作;③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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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其他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诚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70 | 施工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何绘 | 职称证(G3300413754)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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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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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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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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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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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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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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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至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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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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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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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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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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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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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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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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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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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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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19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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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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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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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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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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