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2024-2026年度限额以内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入围选定项目的更正公告[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x-zb-zj-2024-0009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女士1516798982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更正人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2024-2026年度限额以内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入围选定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YZX-ZB-ZJ-2024-0009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08
五、更正理由:采购需求等变更
六、更正事项:
注: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修改,其他文件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同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童女士
联系电话: 15167989825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5-16楼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57990363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3、监督机构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电话: 15381794444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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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2024-2026年度限额以内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入围选定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YZX-ZB-ZJ-2024-0009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08
五、更正理由:采购需求等变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发售时间:2024年5 月8日至2024 年5 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1、发售时间:2024年5 月8日至2024 年6 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八、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10000元) 投标供人应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分公司。帐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33050167673500000506(汇款用途请注明:JYZX-ZB-ZJ-2024-00090)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10000元) 投标供人应于2024年6月10日17:00前(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分公司。帐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33050167673500000506(汇款用途请注明:JYZX-ZB-ZJ-2024-00090)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供应商可于2024年5月28日14:00-14: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投标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11日14:00-14: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28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6月11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
5 |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五、报价要求” | 1、资产评估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文件规定。(计费基数按重置价) 青苗资产评估费:基准价1000元/亩。 ▲2、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模式为折扣率,以 XX.XX%表述,报价数值百分号前最多保留 2 位小数)。▲中标价=收费标准*折扣率。 ▲3、报价区间:投标人所投报的折扣率≤70.00%。超过区间范围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4、单个项目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后费用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高于200000元的按200000元计取。 5、同一评估项目,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服务费不再重复计取。 | 1、企事业单位及住户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评估最高限价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文)为收费基数(按重置价)的70%,(此价格包含完成企事业单位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评估所有工作所需的费用及利润、风险、成本和税金等一切费用)。下浮系数范围为20.0%(含)-30.0%(含),超出该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报价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住户及承租户设施等零星资产评估最高限价为500元/户(此价格包含完成住户及承租户设施等零星资产评估所有工作所需的费用及利润、风险、成本和税金等一切费用)。下浮系数范围为5.0%(含)-8.0%(含),超出该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报价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3、青苗评估最高限价为1000元/亩(此价格包含完成评估所有工作所需的费用及利润、风险、成本和税金等一切费用)。下浮系数范围为5.0%(含)-8.0%(含),超出该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报价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4、超过区间范围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5、同一评估项目,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服务费不再重复计取。 |
6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投标报价评审(报价分30分)”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本项目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价者(即折扣率数值最小)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价格×30 | 详见附件 |
7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中“格式10:开标一览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 |
注: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修改,其他文件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同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童女士
联系电话: 15167989825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5-16楼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57990363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3、监督机构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电话: 15381794444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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