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妇幼保健院3#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3#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2.2工程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工程费用1769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81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3#楼进行建筑结构加固、装修改造,完善配置消防、水卫、强弱电、空调、电梯、蒸汽管道改造等配套设施。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具体全过程各阶段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前期阶段组织收集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2)设计咨询: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含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外墙面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蒸汽管道改造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4)造价咨询:包括设计概算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的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程结算审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5)其他咨询:包括工程保险、劳动安全卫生评审、环境污染物检测、白蚂蚁防治。
2.7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要求: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8月12日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53532 ,传真: /
联系人:张世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电子邮箱:77404195@qq.com
电话:0591-87803505 转 820,传真:0591-87112226
联系人: 刘杰、赵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