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5项目名称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直建设性质新建
招标备案号SG202302306-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G202302306招标类别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立项文号鲁发改项审〔2022〕602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260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已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山东省对外联系的南北省际通道之一,也是山东省实现“县县双高速”目标的重点保障,在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路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项目起自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西侧的G205,途径德州市的庆云县、滨州市的阳信县、惠民县、邹平市、淄博市的高青县和济南市的章丘区,在济南市章丘区刁镇东与青银高速联网,到达终点。路线长度106.864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特大桥2座,大桥9座,中桥24座,小桥26座,涵洞82道;互通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5处,一般互通立交8处);分离立交27处(包含公铁立交2处);通道133座,天桥2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分中心2处,桥梁监控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连接线2条。计划总工期42个月。 招标范围:主线工程K0+000~K106+864段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QZSG-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35+750,标段长度:35.750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QZSG-2,起始桩号:K35+750, 结束桩号:K70+500,标段长度:34.750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QZSG-3,起始桩号:K70+500, 结束桩号:K106+864,标段长度:36.36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QZSG-1)
四车道,填方809.7万方,大桥584米/2座、中桥585米/9座,互通5座,分离立交2479米/12座(其中公铁立交1562米/1座),服务区1处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施工二标段
(QZSG-2)
四车道,填方752.3万方,大桥1634米/4座,中桥506米/7座,互通4座,分离立交761米/8座(其中公铁立交87米/1座)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施工三标段
(QZSG-3)
四车道,填方708.9万方,特大桥6070.4米/2座,大桥1110.2米/3座,中桥455.4米/8座,互通4座,分离立交529米/7座,服务区1处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2.至少有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50m的公路工程特大桥梁施工业绩(可为独立发包的特大桥工程或施工标段含有特大桥工程)。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3-02至2023-03-06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3-24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获取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邮箱(sddqzb2016@163.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燕增蒙,电话0531-82380558/8238963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同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进行登记后,纸质资料均将用邮寄方式发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济南市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楼
邮政编码250100250000
联系人李先生燕增蒙
电话0531-689715780531-82380558/823896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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