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30814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碧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30814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清扫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96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6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陆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外包
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19日)根据招标文件一年一签.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19日)止,下一年度需根据考核成绩续签合同
项目金额明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合同价位:人民币29040000.00元,(大写:贰仟玖佰零肆万元整)。本合同价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项目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费、规费、税金及培训等全部费用。
每年单价:9680000.00元
每季度金额:24200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20 —— 2026-10-1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甲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关要求提供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6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按季度支付(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季度汇总,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每季度付款额=三年中标总价款÷(3年*4年度)-每季度扣款额。,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岸支行(湖南碧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30501793736000010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2026年度考评办法》等相关条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甲方在合同期内按照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乙方达不到考核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验收标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指导乙方搞好卫生清洁工作,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由于承包费未及时支付而致使保洁任务无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按照长沙市暮云街道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规定操作,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确保承包后的环境卫生质量有明显提高。
(2)乙方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清扫工具和物料实施承包方案。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损害道路环卫情况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5)乙方根据所承担的保洁内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中办用工手续,购买社保,并作好属下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管理工作。
(6)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乙方应按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反光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自行解决道路安全作业问题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乙方的工作服式样须由甲方审定,乙方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在合同期内,因甲方需要调整乙方保洁地段时,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实际保洁面积、作业内容的增减,增减乙方的承包款(以承包单价为依据),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其聘请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对员工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乙方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甲方为处理乙方(包括其员工)对第三人造成的或乙方员工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所垫付和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12)乙方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甲方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乙方解决纠纷,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可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1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若因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肢解后全部、部分分包给他人的或违反本协议“乙方责任”第一条的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承包服务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7.5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作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依照《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2026年度考评办法》按每次违规情况进行扣分、罚款。
7.6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突击性作业任务的,甲方依照《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2026年度考评办法》进行扣分扣款。
7.7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CJJ/T126-2008《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2、GB 50337-2003《城市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3、《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
5、《长沙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二、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服务内容包括:
(1)道路保洁范围包括警训路、和美路等市政路、莲华村级路、许兴村级路、高云村级路、暮云村级路、西湖村级路、西湖、高云等安置区公园等;
(2)以上范围的立面保洁;
(3)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
(4)绿化维护;
(5)河滩保洁;
(6)市政维护;
(7)垃圾清运。(具体工作内容以长沙市天心区财政部门审核的清单为准,详见作业范围详表。)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平面保洁(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公园铺装、护栏、厕所和垃圾站等,合计作业面积730273.15㎡,具体范围见作业范围详表)
(1)城市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安置小区:
1.1、工作内容:
①市政道路,三个安置小区每日天冲洗2次、清扫2次、(其它道路和开放式小区每天冲洗一次清扫一次)全天巡回保洁,全年洒水降尘 90次;人行道每7天冲洗2次、每日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垃圾桶每天清洁维护1次;
②绿化部分、公园铺装、人行道外两侧日常保洁;
③护栏每2天清洗一次;
④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和厕所每天保洁、清扫、清洗和日常维护维修,垃圾压缩站污水流入市政管网的留泥井必须每周清理一次,确保垃圾渗漏液不堵塞管道,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所需修复经费由中标方承担,确保正常运营;
⑤垃圾站、垃圾压缩站等垃圾临时收集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农村道路及部分城郊结合部道路:
2.1、工作内容:道路按每天进行冲洗1次、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人行道按每7天冲洗2次、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垃圾桶每天清洁维护1次;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
(3)作业范围详表:详见附表一《平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2、绿化维护
(1)工作内容: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坐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维护范围内所有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对绿地、时令花卉、行道树进行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补栽补种、死掉植物更换等维护及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详表:详见附表二《绿化维护作业范围详表》
3、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垃圾站(厕所)维护工作内容:
(1)所有道路及三个安置小区(高云、西湖及莲华安置区)、农村、农贸市场和没有压缩站的小区(包括花园岭社区、暮云社区的三条街巷及其生活小区)的垃圾收集,从弘高和高云两个中转站集中中转压缩,运输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站;
(2)有压缩站的生活小区的垃圾直接在本小区压缩站压缩运输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站,包括的小区有:卢浮原著小区、创世纪广场、磊鑫嘉苑、御邦小区、丽发新城、爱 ME 城市、青年汇、山水印象小区、幸福庄园小区、格林香山小区、怡海星城小区、和美星城小区、福天藏郡小区、中悦领秀城小区、碧桂园公园壹号小区、保利阆峰小区、橘郡礼顿山、黑金时代广场、哈佛小镇、龙湾国际、格兰小镇、中烟物流园、花园小区等社区的生活垃圾清运。
(3))垃圾站、垃圾压缩站等垃圾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不得产生垃圾滞留现象如有垃圾滞留现象,对中标单位每次扣款8000元。
(4)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湿垃圾必须使用专用湿垃圾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
(5)垃圾站、厕所维护汇总表,详见附表三《垃圾站、厕所维护汇总表》
4、立面保洁
(1)工作内容:道路两侧及承包范围内的路灯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配电箱、安置房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洁维护及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详表:详见附表四《立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5、水域保洁
(1)工作内容:对水域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水域上的白色垃圾进行及时清理,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
(2)作业范围详表:详见附表五《水域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6、市政维护
(1)工作内容:
1.1、道路及人行道维护维修工程:
①、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修缮路面及基层,接缝处理,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修缮路面及基层,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③、人行道:翻挖块料面层及基层,修复人行道,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④、侧石、平石:翻挖侧石、平石及基础,修复侧石、平石,弃渣外运;
⑤、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1.2、排水清疏维护维修: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弃渣外运)满足暮云街道考核要求。
1.3、垃圾站的维护维修:对暮云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站(包括但不限于弘高汽车世界、西湖安置区和高云安置区内的垃圾站等)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和运行。
(2)维护维修范围详表:详见附表六《市政维护维修范围详表》
7、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单年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预算表和三年总投标报价(注明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及奖惩标准),耗材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涉及的所需耗材均由承包公司承担。
(4)采购人每月定期对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承包总金额的 20%作为物业公司考核经费)、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采购人可认定中标人为不合格履约单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当年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水域保洁等服务费总额的 5%的违约金。
(5)采购人对承包公司组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包公司必须履行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采购人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6)承包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7)承包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承包公司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8)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承包公司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承包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9)承包公司因维护等事项需要采购人配合时,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采购人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承包公司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龄人员必须购买五险,必须为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中标人承担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事故。
(12)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13)投标人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工作和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14)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驻场进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实施内容。
(15)承包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登记制度。(16)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17)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甲方制定,作为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18)长沙市、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双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在智能环卫方面倡导投标人投入智慧化系统。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方面,中标人作出积极配合。
(19)及时处理天心区暮云街道范围之内的应急突发(包含城管数字化处理、冰雪天气、防汛抗旱、蓝天保卫战等)事项。
(20)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承包公司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三、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附表一《平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3、附表二《绿化维护作业范围详表》
4、附表三《垃圾站、厕所维护汇总表》
5、附表四《立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6、附表五《水域保洁作业范围详表》
7、附表六《市政维护维修范围详表》
8、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2026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芙蓉南路四段1129号幸福庄园)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C1栋101-401

法定代理人: 刘哲 法定代理人: 燕敏

委托代理人: 喻鲁阳 委托代理人: 蒋波

电话: 0731-86909761 电话: 0731-82832890

传真: 0731-86909761 传真:


附件列表:
中标通知书-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园林维护、市政维修、垃圾收运综合服务外包项目.pdf 附表一《平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pdf 附表二《绿化维护作业范围详表》.pdf 附表四《立面保洁作业范围详表》.pdf 附表五《水域保洁作业范围详表》.pdf 附件一: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023-2026年度考评办法(试行).pdf 附表三《垃圾站、厕所维护汇总表》.pdf 附表六《市政维护维修范围详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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