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3月08日 15: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8日 15: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9.9839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耿彦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67961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480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亚平 0951-85085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耿彦婷 0951-8679616 |
项目概况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3-014
项目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8399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98399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3-014
项目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路灯设施日常土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9839.92元
最高限价(如有):999839.92元
采购需求:土建维修范围:亲水大街以东银川市路灯管理处所管辖的所有路灯(已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9)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480 号
联系方式:0951-850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联系方式:0951-86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亚平
电 话:0951-850853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耿彦婷
电话:0951-8679616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9)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480 号
联系方式: 刘亚平 0951-850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联系方式:耿彦婷 0951-86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彦婷
电 话: 0951-867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