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桥(安徽)机械有限公司车桥生产项目-无轨电动平车项目(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征求技术建议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桥(安徽)机械有限公司车桥生产项目-无轨电动平车项目
二、招标编号:GN2023-07-5303
三、招标范围
安桥(安徽)机械有限公司车桥生产项目-无轨电动平车项目。本次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包)。具体详见征求技术建议文件。
四、技术方案建议人资格基本要求
1、技术方案建议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技术方案建议人为本项目拟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技术方案建议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技术方案建议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技术方案建议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开具可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技术方案建议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技术方案建议人按照征求技术建议公告及征求技术建议文件要求提交技术建议文件,招标人根据技术方案建议人提交的技术建议文件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或发布招标公告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公开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备注:
(1)第一阶段的技术方案建议人资格基本要求,仅为技术方案建议人基本要求,招标人在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可能视情况进行调整;
(2)招标人不保证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文件的技术方案建议人全部能进入第二阶段。
六、知识产权
1、技术方案建议人在技术建议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技术方案建议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2、本次技术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修订、复制、印刷本次技术方案部分或全部资料,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技术方案建议人或另外征得技术方案建议人同意。技术方案建议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投标中进行。
八、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9时30分。
2、获取方式:技术方案建议人应当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
3、征求技术建议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九、技术建议文件的递交
递交技术建议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30分,技术方案建议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技术建议并同时按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具体详见征求技术建议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十、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桥(安徽)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3号
联系人:张总
电 话:0557-3329991、33237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230051
联系人:王工、仇工、张工
电 话:0551-62220275、62220270、1505513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