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三次)的比选公告
金额
17.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xfcg2024-09
预算金额17.22万元
招标公司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0510-86826596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雪峰0510-88203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XFCG202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10-868265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江阴市砂山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先生0510-86826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0510-88203985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为进一步完善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现需为大队职工574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文员70人,政府专职消防员486人,外聘人员18人)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三、采购需求”。2.保险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参保工作)。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和规范且必须满足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22万元。(2)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7.22万元。(3)本项目 设定 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300元/人/年(人数暂按574人计)。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6.本项目所属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申请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总公司参加比选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参加比选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以及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比选申请人须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保险的承办资格;同一法人只接受一家单位报价;
8.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比选申请人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2024年12月0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
比选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22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XFCG202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10-868265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江阴市砂山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先生0510-86826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0510-88203985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为进一步完善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现需为大队职工574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文员70人,政府专职消防员486人,外聘人员18人)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三、采购需求”。2.保险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参保工作)。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和规范且必须满足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22万元。(2)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7.22万元。(3)本项目 设定 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300元/人/年(人数暂按574人计)。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6.本项目所属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申请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总公司参加比选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参加比选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以及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比选申请人须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保险的承办资格;同一法人只接受一家单位报价;
8.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9月/10月/11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比选申请人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2024年12月0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
比选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22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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