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金额
58.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观河壹号小区内;
2.2工程规模: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地面新增加环氧地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58.7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9Nw7juiHG2hooLVCdjQAw 提取码:1234)报名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58.70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工程款的30%;剩余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 阜宁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卞伟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15862002258 电 话: 0515-89719985
2023年11月24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观河壹号小区内;
2.2工程规模: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地面新增加环氧地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58.7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 观河壹号小区地下车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地面新增加环氧地坪等。招标控制价:58.7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9Nw7juiHG2hooLVCdjQAw 提取码:1234)报名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58.70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工程款的30%;剩余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 阜宁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卞伟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15862002258 电 话: 0515-89719985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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