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湖工业园滨海大道(榜秀路至华源纺织城)便道路面修复工程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0594-6299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工业园滨海大道(榜秀路至华源纺织城)便道路面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 设 地 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建设规模:13.5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承包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承包商预选白名单内市政工程施工类别的单位;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526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上(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zbg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631000分。

7.2提交地点为: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上(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zbgg/)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注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联系人/电话:魏先生/18039038388;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邮编:351100

联系人/电话:女士/0594-62997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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