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滨020-380580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舒珊珊195394982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广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按照服务采购和工程设计管理要求,对预计150座库站或其他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进行招标采购,预计招标金额分别为1000万。本次招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服务对象为广东公司全资、控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境内。按定商定价招标(设招标有效服务期限2年),双方签订框架合同,时间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年有效。各建设单位通过提交采购订单或签订单项合同方式选用框架内服务商。
2.2招标范围:油库及加油(气、氢)站项目设计:依据国家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中石油建设标准,完成油库和加油(气、氢)站工程设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年。服务订单下达后,按照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
2.4服务地点: 广东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油库及加油(气)加氢站项目设计(①或②):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①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油气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资质。
(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
油库及加油(气)加氢站项目设计: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1个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一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以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委派设计人员名单,人员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工艺、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设计人员(所有专业人员至少一人)及造价工程师分别不少于1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国家认可职称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不得在建设相关网站有被业主投诉、被建设相关部门警告等不良情况。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广东省内设立办公场所,并且配备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如在广东省内已有办公场所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对承诺的中标人进行办公场所验证,如无办公场所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5.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5.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石油广州大厦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
联系人:刘滨 |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联系人:舒珊珊、熊艺菡 |
电话:020-38058093 | 电话:19539498233、18930015762 |
| 电子邮件:x158505625@163.com |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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