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产业物资资格预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2024年
第一次产业物资资格预审
(WXCY-2401ZS-WZ)
1.资格预审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产业物资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在有效期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所有产业公司的物资相关品类分标的招标采购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公开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资格预审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物资类别 |
2024-WZ-A-01 | 110kV交联电缆 | 包1 | 110kV交联电缆 | |
2024-WZ-A-02 | 20kV交联电缆 | 包1 | 20kV交联电缆 | |
2024-WZ-A-03 | 10kV交联电缆 | 包1 | 10kV交联电缆 | |
2024-WZ-A-04 | 1kV及以下电缆、控制电缆 | 包1 | 1kV及以下电缆、控制电缆 | |
2024-WZ-A-05 | PVC(U、C)管 | 包1 | PVC(U、C)管 | |
2024-WZ-A-06 | 电缆保护管(PE管、MPP管、波纹管) | 包1 | 电缆保护管(PE管、MPP管、波纹管) | |
2024-WZ-B-01 | 10kV户内环网柜 | 包1 | 10kV户内环网柜 | |
2024-WZ-B-02 | 10kV一二次融合环网箱 | 包1 | 10kV一二次融合环网箱 | |
2024-WZ-B-03 | 20kV户内环网柜 | 包1 | 20kV户内环网柜 | |
2024-WZ-B-04 | 20kV户外环网箱 | 包1 | 20kV户外环网箱 | |
2024-WZ-B-05 | 10kV开关柜 | 包1 | 10kV开关柜 | |
2024-WZ-B-06 | 10kV开关柜(居配) | 包1 | 10kV开关柜(居配) | |
2024-WZ-B-07 | 20kV开关柜 | 包1 | 20kV开关柜 | |
2024-WZ-B-08 | 20kV开关柜(居配) | 包1 | 20kV开关柜(居配) | |
2024-WZ-B-09 | 0.4kV电缆分支箱 | 包1 | 0.4kV电缆分支箱 | |
2024-WZ-B-10 | 10kV干式变压器 | 包1 | 10kV干式变压器 | |
2024-WZ-B-11 | 20kV干式变压器 | 包1 | 20kV干式变压器 | |
2024-WZ-B-12 | 箱式变压器 | 包1 | 箱式变压器 | |
2024-WZ-B-13 | 0.4kV开关柜 | 包1 | 0.4kV开关柜 | |
2024-WZ-B-14 | 10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 | 包1 | 10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 | |
2024-WZ-B-15 | 20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 | 包1 | 20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 |
2.2采用资格预审的货物清单
见附件2:资格预审物料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经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供货能力。
3.2 如接受代理商申请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3 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时,其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其经销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4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的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有效既有业绩数量满足专用资格的要求。
(3)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6)申请人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8)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9)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10)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11)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2)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3)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申请。
4.审核标准
4.1.1业绩审核标准
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重要: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业绩时间计算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2)制造商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代理或经销商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必须为申请人;
(3)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4)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5)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6)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4.1.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见各资格预审分标的相关规定。
(2)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3)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的试验报告,其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商是其代理的制造商自身;)
(4)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5)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6)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7)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4.1.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见各资格预审分标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1.4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5.财务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始证明文件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后的原始证明文件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6.商业信誉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招投标信息系统: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
7.1报名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方式: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可凭电子钥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招投标信息系统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注:报名申请人应先在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网站进行会员注册(选择供应商)并办理CA电子钥匙,办理流程参照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内容,网上报名成功后,采用电子钥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办理CA锁的请联系优泰科技公司,服务热线400-991-5500、400-091-5550,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2日16:00。
报名成功后下载供资格预审文件,同时下载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所有附件(资格预审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文件的一部分)。
7.3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供应商自愿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工作,根据要求开展报名。
8.2 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根据资格预审公告中“附件4:操作流程”,按要求完成送审资料的上传。申请人需将完整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其他技术文件”中)。
8.3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为PDF不可编辑版本,因非PDF格式文件造成的评审不通过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5 资格预审申请人如申请多个物资类别,每一物资类别需单独编制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完整版PDF格式文件命名形式为:资格预审分标编号+供应商名称
示例1:2024-WZ-A-01 XXXX有限公司;
示例2:2024-WZ-B-03 XXXX有限公司。
8.6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1日9:00-2024年3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于招投标信息系统进行审查工作。
8.7 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专家对审查文件有疑义需澄清的,将通过书面形式(邮件)进行(申请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有需要,评审组将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信息核实。)请各申请人在澄清时间截止前按照要求答复,如澄清截止时间前未答复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9.其他事项
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从资格预审结果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产业物资的资格预审,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要求为准。
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比如某个辞条最终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只有2个),为保证采购的竞争性,则相关品类分标招标人直接招标,不限于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
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在“附件2:资格预审物料清单”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证明文件。
10.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8号
邮编:210000
常规业务咨询:
0510-68331875 / 0510-68331854 / 0510-68331451 / 025-68685235
电子邮件:
yw001@jssxzb.com(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咨询范围: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及苏电离线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025-85085187(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2.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专用资格
附件2:资格预审物料清单
附件3:核实指南
附件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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