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2022)闽0824破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凝聚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7月20日指定福州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以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聘用专业机构对凝聚力公司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武平县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现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4MA31YQAH2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地: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武平工业园区南环路164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国锋
经营范围:照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产、加工、销售:照明灯具、LED产品、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工作期限、工作内容
1、评估目的:对凝聚力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2、评估基准日:凝聚力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即:2022年7月19日)。
3、评估工作重点:对凝聚力公司的设备评估。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破产终期报告或专项评估意见或专项调查等。
5、在凝聚力公司破产清算终结之前,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向管理人提供服务或支持。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
7、工作期限:自管理人委托之日起,至凝聚力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参选条件
1、在福建省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的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应组建专门的评估团队,具备法定评估资质;
3、参选机构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
4、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参选机构需入选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名单库。
四、参选材料
参与竞选的机构提交的竞选文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机构愿意参加选聘的函;
2、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3、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基本情况、团队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团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等)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
4、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出具的资产评估符合资产评估、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④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⑤与债权人、债务人、其他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以上竞聘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参选方式
1、参选机构应于2022年11月28日17时前向管理人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街道双龙路1号万达中心B1座604单元。联系人:李卢俊,联系电话13805088383。
3、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价、专业能力、工作方案等因素进行评审,分别确定评估的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备选机构将在首选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代。评审选定后,由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提交竞选材料且满足选聘各项条件的,则该机构为中选评估机构。
六、特别说明
1、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评估机构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由管理人于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2、对本次选聘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
3、未中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和解释未中选原因。
特此公告。
福建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