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xgqd2022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一玓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渠道管理部就        自建店微信小程序及企业微信代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CWXGQD2022016
二、项目名称:蒙牛常温自建店微信小程序及企业微信代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蒙牛营养生活家”项目是消费者身边的蒙牛官方直营门店,目前全国共覆盖了16个大区3027家门店。以“为门店赋能”为宗旨,将传统的“门店运营”转变为“会员运营”的线上线下营销模式,希望通过将线上线下用户沉淀至微信小程序及门店企业微信的方式,打造集引流+转化+CRM为一体的平台,为线下门店带来新的销售机会。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现需聘请第三方供应商展开相关代运营服务,同时完善目前的消费者体验,最终实现消费者资产积累、业务增长的目标。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下列类型的营销活动方案,以及全流程的运营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策划类(活动方案的策划和执行计划等);
系统类(系统后台的监控和风险规避等);
设计类(低保真及高保真品牌设计);
数据类(日常数据分析,阶段性总结及全局复盘,人群画像的跟踪与分析,发掘潜在数据价值等);
销售类(优惠券核销统计及分析,活动总费用统计等);
客服支撑类(为供应商提供客服渠道、并输出FAQ,线下POSM的支撑等);确保活动方案执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活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新品营销、会员营销、券码营销等;
活动类型
活动目的
触发机制
频次
A类
提高销量
提升商品动销
提升品牌知名度
扩大市场占有率
大型促销节日节点
(如:618、11.11、中秋节等)
不定
B类
根据各大区及门店特点,定制大区或门店专属活动,拉动大区整体业务增长
大区报名
每月1场
C类
结合会员数据标签等现状,协同各模块匹配不同的人群策略,提升销售转化率等
日常的常态化活动
根据实际运营效果每月进行迭代

2、整合异业资源:为B/C端(门店、消费者)提供多元化品类及行业商品选择,通过多重搭配、交叉促销、渠道捆绑或者异业结盟等方案,实现消费者的偏好平衡、加深消费者与品牌、门店的消费黏性,使门店在丰富的活动中更深挖掘销售空间。合作各方也能够凭借优秀的资源整合力和协同力,获得“1+1>1”的更大收益。
3、整合直播资源:能够整合并利用各平台的短视频和直播带货资源(个人、团队、MCN直播机构等),配合品牌对消费者心智培养要求,在主播/直播团队优秀的创作能力、卖货能力以及流量投放等能力的加持下,提升品牌在用户层面的关注度及影响力,实现流量和粉丝的裂变,最终促成产品销售的转化。
4、为经销商提供数字化赋能方案,提升经营利润、降本增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线下门店任务详解、活动执行操作手册等, 促进门店销售额的增长,提升转化率。
5、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业务一线的走访以及活动效果调研,输出调研报告及优化建议,持续跟踪优化结果。
四、资格要求:
1、具备成熟的门店数字化解决方案,并且有为乳企或快消领域行业提供运营相关服务、线下门店数字化运营和渠道BC一体化营销案例的服务经验、经销商赋能的优秀案例。
2、投标人团队须稳定、完善,具备各自模块的专业经验,角色和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注:标*角色需具备相关行业的经验资质、团队领导经验,且保证角色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角色
职能
*PM
人员协调、任务分配、细化和量化的SOP等
运营
经销商后台配置、更新及维护等
活动策划
活动排期,目标范围、活动方案等
数据支持
活动效果预估、监控看板、阶段性活动总结和复盘等
平面设计
图片素材设计
客服
为供应商提供活动方案、执行流程、系统配置等解答,并输出FAQ
文案
活动素材文案、活动规则文档等

3、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4、竞谈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5、竞谈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须具有三个及以上知名品牌CRM产品搭建、全域会员体系运营以及数据运营类似项目业绩;
6、竞谈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
9、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
2、能开具6%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企业近3年(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5、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企业近3年(2019年-至今)至少1个知名品牌CRM产品搭建、全域会员体系运营以及数据运营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7、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8、实施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书;
9、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jinxuerui@m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仅作为发放竞谈文件的依据)。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
2、资格预审时间: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月 15 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年 8 月 17 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盛乐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0602007529000002682
4、谈判时间: 2022  年 8 月 23 日(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食品工业园区1号蒙牛乳业 (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及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一玓              
联系方式:17600156699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王栋                      
联系方式:18656751680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
                                2022年 8 月5 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标段(如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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