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20年5月“中国好粮油”玻璃瓶采购
招标编号:ZWYZ(BLPBX)2019-02
竞争性比选文件
招标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11 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 ..............................................17第一章 采购公告
经凯欣粮油有限公司批准,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2019年5月—2020年4月玻璃瓶,数量约60万只,产品规格为490ml(有圆瓶和方瓶两款瓶型)和500ml两种,具体要求如下: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2017年至今,提供2个及以上食用油行业内的供货业绩;(须提交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守法经营、信誉良好、2018年不得亏损。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六)具备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须提交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由招标人直接通过邮件方式发放比选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凡有意愿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6日前将投标文件快递至我司,超过报送时间一律拒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联系人:沈世河
联系电话:(023)65900878
监督人:赵小平
监督电话:(023)6383409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联系人:沈世河 联系电话:023-65900878 |
2 |
项目名称 |
2019年6月---2020年5月玻璃瓶采购 |
3 |
供货地点 |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
4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 |
5 |
招标范围 |
2019年6月—2020年5月玻璃瓶采购,预计数量为60万个,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产品规格为490ml(有圆瓶和方瓶两款瓶型)和500ml两种。 |
6 |
供货时间 |
2019年6月--2020年5月 |
7 |
产品质量 |
1.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19778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2.跌落试验:从批次交货产品中随机取7个玻璃瓶,将空瓶底部向下离水泥地面1米处自由落体。5个或5个以上不破损,则该批玻璃瓶合格,否则,该批玻璃瓶不合格。 3. 渗漏试验:从批次交货产品中随机取7个玻璃瓶,装入520±10mL的水或油,盖上盖子,侧放24小时,无渗漏。当出现1个或以上所检样品该指标出现不合格,则该批玻璃瓶不合格。 4. 材料:高白料;瓶重450±10克/个,满口容量520±10ml。 5.包装:交货时瓶子上下垫瓦楞纸板,瓶子外套热收缩膜。 |
8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证照 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2.财务要求 2018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7年至今在食用油行业内具有2个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 具备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须提交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9 |
模具 |
开我司专用模具,瓶底部刻“红蜻蜓粮油”字样, 我司预付每款玻璃瓶模具费1万元,当某款玻璃瓶累计采购数量达到10万只时,一次性返还相对应模具费1万元给我司。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 6 月 6日(北京时间) |
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人企业概况,包括设备设施一览表、配套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体系等。 2.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3.投标函。 4.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装入一个袋子,密封并加盖公章。 |
11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原料、加工、模具、运输、保险(交货验收前)、检验、税费、外包装材料费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在具体报价时,按照 元/个报价; 3.报价应≤1.90元/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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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 |
1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指定评标专家。 |
14 |
确定中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取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
90 |
1.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6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再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分值设置为90分。 2.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分的计算方法: 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未参与计算算数平均值的有效投标人仍应计算投标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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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10 |
1.注册资金【2分】 注册资金<50万元不得分;50万元≤注册资金<100万元,得1分;注册资金≥100万元,得2分。 2.项目经验业绩【4分】 2016年至今,有本项目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且单个合同年度供货金额大于50万元的,每一项业绩得1分,共4分。(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年度发票为准)。 4.投标人提出的其他优惠条件及优惠承若,评标人酌情进行加分,最高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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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
2、比选文件要求盖公章的,未加盖公章;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投标资料未密封的;
5、不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只) |
单 价(元/只,价格包含原料、加工、模具、运输、交货验收前保险、检验、税费、外包装材料费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
交货时间 |
玻璃瓶 |
490mL圆形(以图纸为准) |
总数量约60万只,总数量及每种规格玻璃瓶数量以实际订货量为准。 |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生产所需,向乙方下达各规格产品的实际供货数量订单。乙方在接到订货单(传真或扫描件有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但其中每种规格产品的首次供货应在甲方首次下达该规格产品订货单后50天内完成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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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mL方形(以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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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L圆形(以图纸为准) |
二、 交货数量及时间:
(一)供货期间:2019年6月 日----2020年5月 日
(二)采用分批交货方式。每批次的具体产品规格及各规格产品交货数量以甲方下达的订货单(传真或扫描件有效)为准。
(三)数量: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各规格玻璃瓶总订货数量约60万只,总数量及每种规格玻璃瓶数量以实际订货量为准。甲方下达的订单总数量超过60万(含60万)只时,乙方不得拒绝供货。
(四)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生产所需,向乙方下达各规格产品的实际供货数量订单。乙方在接到订货单(传真或扫描件有效)后30天内完成合格产品交货,但其中每种规格产品的首次供货应在甲方首次下达该规格产品订货单后50天内完成合格产品交货。乙方有义务在收到甲方订单的当天进行回传确认,逾期将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订单。如遇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乙方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延长。
(五)乙方应在出货后的当天把出货清单及运输相关资料传真给甲方。
三、 质量要求:
(一)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19778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并满足《凯欣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包装物验收标准》有关规定。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每年度提供1次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二)材质:高白料
(三)瓶高、周长尺寸及允许偏差: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要求。
(四)外观:瓶身平稳,表面光滑,瓶壁厚薄基本均匀,无明显疤痕、气泡、结石、冷爆、裂痕;瓶口应端正、光滑,不应有尖刺,瓶口及螺纹无破损;瓶内应洁净,内壁不应有粘料、玻璃搭丝、其他杂质。瓶底部刻“红蜻蜓”清晰字样(字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
(五)料重:490ML方形玻璃瓶空瓶瓶重450±10g/只,490ML圆形玻璃瓶空瓶瓶重450±10g/只,500ML圆形玻璃瓶空瓶瓶重450±10g/只。
(六)满口容量:490ML方形玻璃瓶满口容量520±10mL,490ML圆形玻璃瓶满口容量520±10mL,500ML圆形玻璃瓶满口容量520±10mL。
(七)跌落试验:从批次交货产品中随机取7个玻璃瓶,将空瓶底部向下离水泥地面1米处自由落体。5个或5个以上不破损,则该批玻璃瓶合格,否则,该批玻璃瓶不合格。
(八)渗漏试验:从批次交货产品中随机取7个玻璃瓶,装入520±10mL的水或油,盖上盖子,侧放24小时,无渗漏。当出现1个或以上所检样品该指标出现不合格,则该批玻璃瓶不合格。(甲方提供玻璃瓶瓶盖样品及图纸)
(九)玻璃瓶日常验收:按甲方《凯欣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包装物验收标准》执行。
四、 验收办法:
每批次产品到货后,乙方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甲方按照合同有关质量要求及《凯欣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包装物验收标准》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甲方向乙方开具不合格通知,并有权利拒绝收货。乙方负责该批次不合格品的退换,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重新组织完成交货。如乙方对甲方验收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取样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复检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
瓶子外包装为热收缩膜。瓶子上下垫瓦楞纸板。
六、交货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砖瓦村167号甲方工厂内指定位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每批次的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的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货到且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八、价格调整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间,供货产品价格不作调整。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在双方共同确认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如交货不及时或交货数量不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以未交付或未按时交付的货物的价款为基准在违约期间每日按照该价款的千分之五计算,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若不足扣除,则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
(二)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对其产品质量应无条件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如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损失的金额向乙方索赔。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如果将印有“红蜻蜓”字样的玻璃瓶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合同期内出现两次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以逾期未支付金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一)模具费用: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每款玻璃瓶模具费1万元,当甲方某款玻璃瓶累计采购数量达到10万只时,乙方一次性返还相对应模具费1万元给甲方。
(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2019年6月-2020年5月玻璃瓶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并已充分理解了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经我方研究决定响应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我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个(¥ ),以上报价包括原料、加工、模具、运输、保险(交货验收前)、检验、税费、外包装材料费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一、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二、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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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