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夷山朱子文化园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文公山二期
金额
5665.0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65.04万元
招标公司武夷山朱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欧0599-80808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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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朱子文化园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文公山二期 |
【信息时间:2023/06/0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朱子文化园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文公山二期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武夷山朱子文化园旅游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审批〔2020〕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朱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武夷山朱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五夫镇; 2.2.工程建设规模:5665042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3432.6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86㎡,地上建筑面积2646.64㎡。主要建设棂星门、泮池、步云桥、门楼、碑亭、回廊、奎文阁、钟鼓楼等。(2)包括武夷山朱子文化园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文公山二期的土石方工程、一般土建工程、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安装工程、仿古建筑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所载明的施工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432.64平方米,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 中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6.4.2 规定,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应当由“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承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3432.64平方米,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 文“ 园林古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800平方米(属于大型工程) ”,应当由 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担任;;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 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 号及《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 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20]10 号文件设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 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 必须能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 必须能够通过福建省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 标要求。(注:类似业绩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均需提供企 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和加分条件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6650426元;其中暂列金额: 27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 建建[2021]2 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 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 10:07:18至2023年7月3日 08:30:00通过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网 址 : (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A 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网 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np.gov.cn/npztb/)、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朱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五夫镇五夫里22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280767404,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080839,传真:0599-8080933 联系人: 小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9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99-530326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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