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标段)
答疑回复及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标段)”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电子图哪里下载?
回复:因清淤工程不需要设计图,因此本项目没有图纸。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2:去年刚成立的企业是否需要提供三年的财务报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财务要求提供。
问题3:我公司为2023年成立,能否只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2.财务要求提供。
问题4:今年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是否可以提供银行征信证明资料来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2.财务要求提供。
问题5:目前在国家大力提倡给建筑企业减负的情况下,还要交现金,这个情况有问题哦!“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 50%),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 30%(不含),则仅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希望取消此项规定。金、保函各占 50%);?
回复: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形式要求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较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超过30%(不含),则仅能采用现金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现金、保函各占50%)”是指中标价下浮超过30%需要采用50%的现金形式,该要求是为了避免投标人因过低价中标,导致中标单位不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项目工作,因此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做此要求是招标人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护性措施,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情形,所以本项目的低价风险担保要求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不做修改。
二、补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1 招标范围中“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贤澈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50022620241105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中标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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