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仙鹤园殡仪馆和公墓陵园(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仙鹤园殡仪馆和公墓陵园(二期)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洞发改审〔2020〕4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洞口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洞口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仙鹤园殡仪馆和公墓陵园(二期) 2.2项目地点: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7551.2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12.55 平方米。其中殡仪综合服务楼一栋,框架4+1层,建筑面积4564.42 平方米 ,建筑高度18.74米,地下面积303.08 平方米;悼念厅(一)一栋,框架1层,建筑面积1053.42 平方米 ,建筑高度10.91米;悼念厅(二)一栋,框架1层,建筑面积685.10 平方米,含法医解刨室204.06平方米,建筑高度6.90米;火化楼一栋,框架1层,建筑面积1106.30 平方米,建筑高度13.09米;遗物焚烧间一间,框架1层,建筑面积38.44 平方米,建筑高度6.01米;骨灰寄存楼一栋,框架2层,建筑面积390.22 平方米,建筑高度9.36米;公厕一间,含无障碍卫生间,框架1层,建筑面积74.65 平方米,建筑高度6.06米。以上新建项目屋面防水等级均为一级,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建筑抗震均为6度设防,使用年限均为50年。建设公墓墓穴9951个。项目室外部分包括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墓穴墓园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各子项目(建设期暂定300日历天)竣工决算,保修期结束止。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驻场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开始驻场时间为准。服务期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设计优化(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预算审核;(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工程师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做好项目合同台帐、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帐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发包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材料询价及签价等;(3)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4)发包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任务。(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建设工程提供工程咨询、投资、安全、进度、质量、合同、信息、风险、组织协调、运营维护等全周期综合统筹管理。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含桩基础检测、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材料见证取样、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必要检测工作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检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且提供证书相应附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附表参数)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且没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07-01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 ㎡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检测服务中的 3 项工作)或工程监理或设计业绩或造价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签字为准;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 (2)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监理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由承担项目管理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或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证。 (5)拟任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注: 1、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检测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2、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的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4)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监理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起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9日23:59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9-7223617。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双龙路128号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坤图广场3栋2413 邮 编:422300 邮 编:410014 联 系 人:邹先生 项目负责人:谭明良 电 话:0739-7227966 电 话:0731-853127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228561148@qq.com 电子邮件:4068170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