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孔常艳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宇0574-88353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工程跟踪审计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工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建设规模:
宁波至象山(不含梅山支线)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库、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 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 千米(含跨海段 6.2千米);路基段长0.91千米;隧道段长28.32千米(包括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 0.87千米。共设10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 6.83 千米,其中地下站 2座,高架站 8座。线路北端设云龙车辆段1座、南端设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全线设2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为鄞州云龙牵引变电所和象山南部新城牵引变电所。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孔浦站 (与轨道交通2号线换乘),终至慈溪高铁站 (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9.4千米,隧道段23.5千米 (包括山岭隧道 1.5 千米,地下隧道 22 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1.1千米。共设 13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5.3千米,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全线设2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为慈溪牵引变电所和龙山牵引变电所。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承担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不含7号线已同步实施部分)至大目湾站(含)的车站和区间(不含梅山支线)及同步实施的换乘站和物业开发土建工程(含与上述工程合并标段的三通一平、钢便桥、道路破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桥梁拆复、河道改移、绿化恢复、市政接驳、障碍物清除、象山港相关施工措施等工程)轨道交通投资内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计咨询的跟踪审计服务及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不含梅山支线)的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Ⅱ标段:承担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不含梅山支线)的以下项目:供电、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给水与排水(含消防水)、自动售检票、电扶梯、站台门、人防、装修、疏散平台、声屏障、导向标识、景观、动力照明、车场段与同步实施物业开发、车场段出入线、轨道、通信、信号、涉铁工程、未与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合并标段的三通一平、钢便桥、道路破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桥梁拆复、河道改移、障碍物清除等其他项目以及除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已包含的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计咨询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所涉及项目(不含征地拆迁)的跟踪审计工作。
Ⅲ标段:承担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慈溪高铁站(含)至九龙大道站(不含)的车站和区间土建工程及同步实施的换乘站和物业开发土建工程(含与上述工程合并标段的三通一平、钢便桥、道路破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桥梁拆复、河道改移、绿化恢复、市政接驳、障碍物清除等工程)轨道交通投资内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计咨询的跟踪审计服务及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的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Ⅳ标段:承担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九龙大道站(不含7号线已同步实施部分)至孔浦站(含)的车站和区间土建工程及同步实施的换乘站和物业开发土建工程(含与上述工程合并标段的三通一平、钢便桥、道路破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桥梁拆复、河道改移、绿化恢复、市政接驳、障碍物清除等工程)轨道交通投资内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计咨询的跟踪审计服务,以及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以下项目:供电、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给水与排水(含消防水)、自动售检票、电扶梯、站台门、人防、装修、疏散平台、声屏障、导向标识、景观、动力照明、车场段与同步实施物业开发、车场段出入线、轨道、通信、信号、涉铁工程、未与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合并标段的三通一平、钢便桥、道路破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桥梁拆复、河道改移、障碍物清除等其他项目以及除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已包含的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设计咨询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所涉及项目(不含征地拆迁)的跟踪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审计局正式出具报告)为止。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4个。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4个标段任意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4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按标段编制、装订并在封面及包封上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投标文件包封上未注明所投标段的标段名称,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其他要求:
已参与过所投标段项目的代建、监理、招标代理、跟踪咨询、概预算编制等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所投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孔常艳
电  话:0574-8388452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楼
联 系 人:王宇、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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