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3-zb(m)-05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瑞18997950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0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按采购要求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报告及伴随的部分服务(为全面深入了解影响自然资源管理、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涉及的关键业务、关键数据和关键质量点,建立可纵横对比、内外对比分析的合理完备数据链。通过全面客观的数据综合统计,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整体管理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找出管理特点和变化重点,特别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对自然环境和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揭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内在经济规律,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
联系方式:0991-2601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726.1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0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按采购要求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报告及伴随的部分服务(为全面深入了解影响自然资源管理、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涉及的关键业务、关键数据和关键质量点,建立可纵横对比、内外对比分析的合理完备数据链。通过全面客观的数据综合统计,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整体管理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找出管理特点和变化重点,特别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对自然环境和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揭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内在经济规律,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
联系方式:0991-2601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报告及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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