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倩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茗曦13679370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批【2022】66号)、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批【2023】8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项目用地北临宏兴路,南临兴陇路,东侧为酒航公路,西侧为园区内道路。
3.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8.07亩(65381.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197.91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一层海关监管、保税仓,建筑面积为4500㎡;一层保B物流中心1,建筑面积为9296㎡;一层一期保B物流中心2,建筑面积为9296㎡;一层查验库,建筑面积1776.29㎡;三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702.02㎡;门卫,建筑面积为30㎡;地下用房,建筑面积为597.6㎡,同时配套其他附属实施。
4.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 2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报批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取得通过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承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备以下人员: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须配备以下人员: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设计企业、钢结构资质企业、建筑工程资质企业均须提供)
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 3 日 08 时 30 分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4 月24 日09 时 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五、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1、各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 3 日 08时30分至2023年 4 月 7 日18时00分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和承诺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填写,格式详见附件)和联合体协议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信息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73908755@qq.com)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联系人:李茗曦,联系电话:13679370589,邮寄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973908755@qq.com,因快递导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承诺书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613130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qggzyjy.com.cn/)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 0937-5985980
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
联系人:李茗曦
联系电话:13679370589/0937-5900169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doc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批【2022】66号)、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批【2023】8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项目用地北临宏兴路,南临兴陇路,东侧为酒航公路,西侧为园区内道路。
3.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8.07亩(65381.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197.91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一层海关监管、保税仓,建筑面积为4500㎡;一层保B物流中心1,建筑面积为9296㎡;一层一期保B物流中心2,建筑面积为9296㎡;一层查验库,建筑面积1776.29㎡;三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702.02㎡;门卫,建筑面积为30㎡;地下用房,建筑面积为597.6㎡,同时配套其他附属实施。
4.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 2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报批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取得通过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承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备以下人员: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须配备以下人员: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设计企业、钢结构资质企业、建筑工程资质企业均须提供)
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 3 日 08 时 30 分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4 月24 日09 时 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五、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1、各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 3 日 08时30分至2023年 4 月 7 日18时00分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和承诺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填写,格式详见附件)和联合体协议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信息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73908755@qq.com)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联系人:李茗曦,联系电话:13679370589,邮寄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973908755@qq.com,因快递导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承诺书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613130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qggzyjy.com.cn/)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 0937-5985980
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格林小镇配套一号楼
联系人:李茗曦
联系电话:13679370589/0937-5900169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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