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施工“评定分离”)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611.42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洪工0592-6282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漳辉0592-51387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软三纵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6693.659平方米,新建一所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54班,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班,总建筑面积743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81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49.85米,最大单跨跨度31.2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200平方米(含首层架空面积3300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28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报告厅、图书阅览室、门卫用房、主席台,半地下建筑车库、食堂、篮排球场、文体用房、游泳馆等,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运动场、景观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34611.42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80日历天,定额工期1081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开工后330天完成±0.00以下工程;2.开工后430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3.开工后730天完成装饰装修工程;4.开工后840天完成室外工程;5.开工后880天完成联合验收。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等级。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报告厅、图书阅览室、门卫用房、主席台,半地下建筑车库、食堂、篮排球场、文体用房、游泳馆等,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运动场、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合同估算价3亿元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工程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0 00:00:00 至 2024-09-02 10:15:00 通过 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版本: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低价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层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洪工
电话: 0592-6282778
传真:
电子邮箱: xljf_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联系人: 苏漳辉
电话: 0592-5138721、5330787
传真:
电子邮箱: 623307130@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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