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华泰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竹资源三素分离中试试验示范工程预算编制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华泰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竹资源三素分离中试试验示范工程预算编制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华泰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竹资源三素分离中试试验示范工程预算编制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永安市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778号),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福建华泰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竹资源三素分离中试试验示范工程预算编制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选定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华泰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竹资源三素分离中试试验示范工程预算编制

3、招标项目地址: 永安市贡川镇

4、拟建工程投资额:4000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预算编制。

三、中介服务费:

1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招标项目中介服务取费为最高控制价即财政审核完成的招标控制价的1.5包干(含钢筋抽筋等所有费用)

2.中选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完整资料起20天内,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提交预算书。逾期违约金为每拖延一天,中选人向我司支付500元违约金。

3.费用支付方式:财政审核完成招标控制价后一个月内支付。

4.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备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质。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在市中介服务中心报备审核通过具有合法有效的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

五、惩戒失信要求:参与比选公司(含分公司)、参与比选人员(含公司法人、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查询存在失信情形,取消中选和候选资格,取消在永安市参加中介比选资格。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参加的中介机构代理人请于比选当天携带公司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造价证书按比选公告时间截止前现场签到,参加比选。

2、报名地址: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

3、报名联系人:吴文虎、陈美清;

联系电话: 0598-3833616

4、招标人单位地址:永安市贡川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0989972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71023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

3、监督部门:招标人监察部门或其主管单位监察部门。

八、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签到、报名:提交有效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公司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报名签到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各中介机构按报名顺序摸球确定顺序号。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1家中选中介机构,2家顺位候选中介机构。

1)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含)以内的,实行依次随机抽取3个球,抽取出的第1球为第2位候选中介机构,抽取出的第2球为第1位候选中介机构,抽取出的第3球为中选中介机构。

2)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15家以上的,实行二轮随机抽取办法,第一轮工商、税务登记地在永安的总公司直接入围,工商、税务登记地在永安的分公司随机抽取入围10家,工商、税务登记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外的中介机构随机抽取入围3家,第二轮实行依次随机抽取3个球,抽取出的第1球为第2位候选中介机构,抽取出的第2球为第1位候选中介机构,抽取出的第3球为中选中介机构。

至比选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按顺位确定另一家候选中介机构为新的中标中介机构,并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九、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本比选公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中介服务中心,一份业主保留存档。

招标人: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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