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春节”院区景观亮化安装、拆除施工项目更正公告(2024-JQYEZX-F3001)(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由于某单位“春节”院区景观亮化安装、拆除施工项目(2024-JQYEZX-F3001)报名不足三家,不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为确保“春节”期间景观亮化工程项目顺利开标完成,现将相关资质条件进行部分调整。
某单位春节”院区景观亮化安装、拆除施工技术要求第四条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建筑设计企业。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调整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
2.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按调整后的资质条件进行二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4日17时30分。
采购机构:北京市某单位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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