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136297289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
竞争性比选文书
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经学校党委和教委研究同意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的规定,拟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发包,欢迎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
(二)工程建设地址:实验中学东校区运动场
(三)工程内容及发包范围: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塑胶跑道、篮球场塑胶面层铺设改造。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合同工期:25日历天(以施工单位实际进场之日起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承包人按人民币500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五)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肆佰壹拾贰元叁角陆分(¥46.44123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0949.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变动)。
三、竞争性比选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10点
(二)竞争性比选时间:2024年7月23日10:00—10:30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具有运动场地施工、铺装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比选函中书面声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非重庆地区施工企业,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书,且在年审有效期内。
3.各竞选单位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承诺报价包含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建筑物超高及人工降效费、建筑物垂直运输费、施工爆破手续费、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二次搬运措施费、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拆费、外墙脚手架、临时设施(含水、电)、已完工程保护、夜间施工、环卫措施费及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等)、运输费、管理费、试验费、检验费、检测费、竣工资料费、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进项税及销项税、施工规费、赶工费及高温补助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4.各竞选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请自行踏勘现场,并作出踏勘现场的承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制定切实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图,并自主报价。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
现场管理人员:有从事过建设工程施工经验的人员、为本单位人员。
6.竞选人对比选文件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项目业主提出质疑。质疑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15时前书面提交,未书面提交的不予以答复。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比选函部分(一式两份)
1.比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3.竞选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竞选人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其他资料
(二)商务部分(一份,目录自行编制)
(三)施工组织设计(一份)
暗标,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面页,面页不显示任何内容,在面页右下角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后折叠密封,以不显示单位名称为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得显示与竞选单位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修建过的工程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出现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出现白页(封底统一用白页例外)、残页和装置倒装页。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A3或A4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为零分。
所有竞选文件统一装入一个大袋,大袋密封并加盖公章,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时只递交一个大袋。
六、中选单位推荐原则: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由评选小组根据本工程评选办法推荐中选顺位。(评选办法附后)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学校使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7%(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年,到期后质保金无息退还。
八、施工合同签订:本工程工期紧张,竞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书有关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如逾期未签订合同手续,由业主另行指定施工单位。
 
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3629728968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量清单
2.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3.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东校区运动场维修工程图纸
 
 
2024年7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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