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服务项目
金额
9.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台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地质勘查】机构的公告
2021-11-10 10:4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台山市海洋局) 公开选取地质勘查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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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台山市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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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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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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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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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MB2C9307X211028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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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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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新增两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川岛镇和大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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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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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新增川岛镇下川独湾至川东公路窑洞和大江镇沙冲村委会山前路马山脚崩塌两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在一期开展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布设视频监测、倾角加速度计和语音报警器;选择的普适型监测设备设备指标不低于《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普适型监测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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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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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一)供应商应当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售后服务体系;(三)供应商应当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江门”网“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五)供应商需具有地质勘查或信息工程监理等方面的资质条件;(六)供应商需具有广东省承接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八)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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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5天,自系统验收投入并正式运行之日起,需提供一年专人上门的系统免费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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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95,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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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根据第三方费用审查意见,参考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计投资〔1993〕530号)等计价标准及台山市当地类似项目价格,项目预算金额为95180元人民币。本次服务金额为整体包干,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评审费、利润、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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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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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取中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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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州金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九三大队,广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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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理由
广州金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江门市、台山市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状况和监测预警系统比较熟悉,同时承担本项目一期建设,有利于数据对接、维护效率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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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1-11-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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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台山市海洋局) (0750-566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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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台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二期)-合同模板.pdf
台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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