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2023年度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c-cgzb-2023-007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岳汉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皓18972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2023年度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CGZB-2023-007
2、项目名称: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2023年度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万元
5、最高限价:5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开展宜昌城区防洪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谈判。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17时30分止
获取方法: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30分
地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岳汉东
联系电话:158716125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2023年2月23日
项目概况 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2023年度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CGZB-2023-007
2、项目名称: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2023年度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万元
5、最高限价:5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开展宜昌城区防洪护岸日常巡查和管护(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谈判。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17时30分止
获取方法: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30分
地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岳汉东
联系电话:158716125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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