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81-00129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711030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艳林13332259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4-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06
撰写单位: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季艳林
  
(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81-00129
项目名称:东港市2023年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5,000.00
最高限价(元):35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中央电视台CCTV-4中文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栏目播放,CCTV-10科教频道《探索发现》栏目播放,CCTV-17农业农村频道《致富经》、《我的美丽家兴》、《中国三农》栏目播放;

       
合同履行期限:投放期限为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通往天安门城楼、天安门广场、人民大会堂、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国家大剧院等的四条主干通道,设立的4个有声的巨型电子屏进行广播播放;

       
合同履行期限:投放期限为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杭州市重点商圈或者地标型LED大屏巨幅媒体广告,画面尺寸规模不低于600平;

       
合同履行期限:投放期限为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广州南站进站巨幅(100平方米以上)灯箱或数字灯箱投放广告;

       
合同履行期限:投放期限为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251号
联系方式: 0415-7110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红星湾国际家居城小区北门7-2-3号
联系方式: 13332259990
邮箱地址: 3492417485@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700080921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季艳林
电  话: 1333225999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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