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
联系人:周广军 、肖鹏跃
电话:0315-3026446/3026646
交 货 地 址:详见询价明细
详见询价公告
物资名称:自动定硫仪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交货地点:详见询价明细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
报价人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厂家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特别提示:
1、请参加设备报价的厂商认真组织制作包括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投标文件,并按系统提示上传。
2、请参加设备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缴纳标书费20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唐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061200012011007597
联系人:周广军 、肖鹏跃
联系电话:0315-3026446/3026646
电商平台增加设备采购模块,请广大厂商按引导界面报价、提交投标文件。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询价型号为参考型号,各报价单位可根据技术要求提报符合要求的其他型号
2、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3、本次报价暂时不收履约保证金,下面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暂不实施;
4、因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对该类物资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的供货资格,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5、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6、供货方承诺后不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
8、付款结算方式:设备运抵现场并卸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付该设备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结束无问题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付该设备合同价款的4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质保期为投运后一年或货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9、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物资接收方业务员联系。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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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自动定硫仪 |
规格与型号:SDS820 品牌: |
1.000000台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