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210)已于2023年7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公告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 | 现文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757.6657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7576.657306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7、专职安全员(或联合体主办方)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7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 |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7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 |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可参考此格式) | 删除 |
二、将招标文件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 | 现文 |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工作协议; (1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3)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4《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自拟)。 11.2.5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按附表四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11.2.6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11.2.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见第四章)。 11.2.8《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且未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也未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须提供该项资料) 11.2.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3)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4《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自拟)。 11.2.5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按附表四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11.2.6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11.2.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见第四章)。 11.2.8《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且未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也未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须提供该项资料) 11.2.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1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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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1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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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如下:
原文: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50) | 工期计划 | 15 | 1)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或以上完工,且进度计划能够充分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15分。 2)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4天完工,且进度计划基本能够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8分。 3)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进度计划基本能够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6分。 4)无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0分。 |
劳动力投入措施 | 15 | 1)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400人,得15分。 2)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为[300,400),得8分。 3)有劳动力保证措施,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为[200,300),得6分。 4)无劳动力保证措施或劳动力数量小于200人,得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标准 | 10 | 1)有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措施、材料进场检验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承诺达到国家级工程优质奖标准,得10分。 2)有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措施、材料进场检验措施,承诺达到省级工程优质奖标准,得5分。 3)无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的,得0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0 | 1)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有相应安全生产措施、现场消防保证措施、雷电及台风应对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及绿色施工措施、应急预案,得10分。 2)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得8分。 3)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得6分。 4)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得0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20) | 技术负责人 | 5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得5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得2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安全负责人 | 5 | 1)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得5分; 2)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5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5 |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5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企业 资信(30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4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7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业绩:完成过6项及以上的,得14分;完成过3(不含)至5项的,得7分;完成过1至3项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
工程奖项 | 6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中,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或安全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多得6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获得50项或以上的,得4分;获得50至31项的,得2分;获得30至10项的,得1分;其于不得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称号,(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获得3次及以上得2分;获得2次得1分;获得1次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获得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13星(不含)以上的,得2分;11星(不含)至13星(含)的,得1分;8星(不含)至11星(含)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获得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状况评价或复审结果为AAA级,连续 5年,得2分;连续4年,得 1分;连续3年,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 |
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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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技术标将作为合同附件,工期计划、劳动力投入、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标准等作为履约责任,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2)上述人员除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7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3)“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网页中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显示金额的,以网页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工程奖项:
获奖:①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不含钢结构类、装饰类、绿色施工类、技术类奖项及“参建”类奖项。②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③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④只计算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所获的奖项。⑤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供核对,未提供的不得分。
5、工程研发能力
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类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仅计算发明授权类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发明公布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获得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第三方评价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网址:http://xy.cacem.com.cn/namelist/black.html)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的,该奖项不予认定。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信用星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网址:http://xy.cacem.com.cn/front_star_rating.html)查询结果的获奖名单网页截图。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的,该奖项不予认定。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扫描件,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该奖项不予认定。时间以证书或复审时间为准。
7、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8、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
现文: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50) | 工期计划 | 15 | 1)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或以上完工,且进度计划能够充分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15分。 2)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4天完工,且进度计划基本能够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8分。 3)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进度计划基本能够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的,得6分。 4)无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0分。 |
劳动力投入措施 | 15 | 1)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400人,得15分。 2)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为[300,400),得8分。 3)有劳动力保证措施,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为[200,300),得6分。 4)无劳动力保证措施或劳动力数量小于200人,得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标准 | 10 | 1)有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措施、材料进场检验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承诺达到国家级工程优质奖标准,得10分。 2)有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有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措施、材料进场检验措施,承诺达到省级工程优质奖标准,得5分。 3)无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的,得0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0 | 1)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有相应安全生产措施、现场消防保证措施、雷电及台风应对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及绿色施工措施、应急预案,得10分。 2)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得8分。 3)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管理重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得6分。 4)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得0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20) | 技术负责人 | 5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不含5年)以上,得5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得2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安全负责人 | 5 | 1)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得5分; 2)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5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5 |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5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企业 资信(30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7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业绩:完成过6项及以上的,得14分;完成过3(不含)至5项的,得7分;完成过1至3项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
工程奖项 | 6 | 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中,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或安全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多得6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获得50项或以上的,得4分;获得50至31项的,得2分;获得30至10项的,得1分;其于不得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称号,(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获得3次及以上得2分;获得2次得1分;获得1次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获得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13星(不含)以上的,得2分;11星(不含)至13星(含)的,得1分;8星(不含)至11星(含)的,得0.5分;8星(含)以下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获得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状况评价或复审结果为AAA级,连续 5年,得2分;连续4年,得 1分;连续3年,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 |
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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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技术标将作为合同附件,工期计划、劳动力投入、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标准等作为履约责任,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2)上述人员除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7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3)“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网页中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显示金额的,以网页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工程奖项:
获奖:①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不含钢结构类、装饰类、绿色施工类、技术类奖项及“参建”类奖项。②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③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④只计算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所获的奖项。⑤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供核对,未提供的不得分。
5、工程研发能力
工程建设类发明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类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仅计算发明授权类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发明公布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获得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第三方评价
(1)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网址:http://xy.cacem.com.cn/namelist/black.html)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的,该奖项不予认定。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信用星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网址:http://xy.cacem.com.cn/front_star_rating.html)查询结果的获奖名单网页截图。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的,该奖项不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扫描件,没有提供证书扫描件,该奖项不予认定。时间以证书或复审时间为准。
7、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8、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
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四、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