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检测标段、监理标段、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检测标段、监理标段、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新发改批复[2022]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为王艳,招标人为喀什市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阿瓦提乡、帕哈太克里乡、阿克喀什乡
2.项目规模:喀什市片区工程:1.改造干、支渠8条,总长29.7米,控制灌溉面积28.6万亩。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使用年限为渠道20年、建筑物30年。2.工程采用原渠线布置方案,渠道断面形式均采用梯形断面,其中,帕哈太里克乡坎迪热克支渠全断面采用17厘米厚的雷诺护垫衬砌,下设10厘米厚的砂砾石垫层和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其余7条渠道均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渠道抗渗等级为W6,抗冻等级为F200,混凝土板下设4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红旗水库放水渠渠底及边板下设DN100排水管。改建339座渠道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水闸、交通桥、农桥、渡槽等,设置平板钢闸门182扇,启闭机182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检测业绩、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和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标段所要求企业须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3)检测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标段所要求人员均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按月打印,包含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2530256。(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新发改批复[2022]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为王艳,招标人为喀什市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阿瓦提乡、帕哈太克里乡、阿克喀什乡
2.项目规模:喀什市片区工程:1.改造干、支渠8条,总长29.7米,控制灌溉面积28.6万亩。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使用年限为渠道20年、建筑物30年。2.工程采用原渠线布置方案,渠道断面形式均采用梯形断面,其中,帕哈太里克乡坎迪热克支渠全断面采用17厘米厚的雷诺护垫衬砌,下设10厘米厚的砂砾石垫层和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其余7条渠道均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渠道抗渗等级为W6,抗冻等级为F200,混凝土板下设4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红旗水库放水渠渠底及边板下设DN100排水管。改建339座渠道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水闸、交通桥、农桥、渡槽等,设置平板钢闸门182扇,启闭机182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993001002 |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 150 | 52.0 | 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
E6531003908000993001004 |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150 | 1544.37 | 阿克喀什乡西开瓦尔渠8.068km,防渗改造桩号0+000-8+068,采用现浇混凝土梯形断面,渠道底宽0.5-0.8m,渠深0.8m~1.1m,边坡1:1.5,改建(新建)渠系建筑物247座,其中改造水闸54座、农桥42座、进水口1座,入户桥150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93001003 |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150 | 1125.35 | 大亚郎水库放水支渠2.372km,防渗改造桩号0+000-2+372,采用现浇混凝土梯形断面,渠道底宽1.0m,渠深1.3m,边坡1:1.5,改建(新建)渠系建筑物11座,其中改造水闸5座、农桥5座、跨越本渠渡槽1座;帕哈太克里乡依希路斯塘支渠5.69km,防渗改造桩号 0+000-5+690,采用现浇混凝土梯形断面,渠道底宽0.5m,渠深1.2m,边坡1:1.5,改建(新建)渠系建筑物16座,其中改造水闸7座、农桥4座、渡槽带农桥联合建筑物1座,跌水3座、陡坡1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93001001 | 喀什噶尔河灌区喀什市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检测标段 | 150 | 21.0 | 负责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平行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根据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现场试验及检测服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检测业绩、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和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标段所要求企业须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3)检测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标段所要求人员均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按月打印,包含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2530256。(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喀什市水利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九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喀什市人民东路304号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区远方国际物流产业园区物流港项目一期B5区6列8号 |
邮 编: | 844000 | 邮 编: | 844000 |
联 系 人: | 阿布都喀迪尔?麦麦提 | 联 系 人: | 刘瑜 |
电 话: | 13199989071 | 电 话: | 18099878821 |
传 真: | 0998-2309046 | 传 真: | 0998-2611108 |
电子邮件: | 1815260755@qq.com | 电子邮件: | 73557477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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