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红寺堡扬水灌区柳树台调蓄水池工程招标公告(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于小军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伟民150086370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吴忠市红寺堡扬水灌区柳树台调蓄水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红寺堡扬水灌区柳树台调蓄水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吴忠市红寺堡扬水灌区柳树台调蓄水 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2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 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正伟业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1.进水工程
新建联合水闸1座,由节制闸和进水闸组成,桩号K0+060处,均采用单孔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引水管道长2.44公里,采用管径800
毫米的PCP管。配套阀井13座,过沟建筑物2座,新建入库消力池1座。
2.调蓄水池工程
新建调蓄水池1座,容积为80万立方米。为半挖半填型式,设计水深10米,池深11.5米,内边坡比1:2.75;护坡采用现浇混凝土格梁内铺设8 厘米厚预制混凝土板,其下依次为3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10厘米厚细砂保护层、250克/0.6毫米/250克复合土工膜;护脚采用现浇混凝土,高0.6 米、宽1.0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保护层、250克/0.6毫米/250克复合土工膜。外边坡坡比1:2.5,采用混凝土格梁内设置草皮。池顶宽 6.0米,铺设碎石路面,以及相应的配套防护设施等。
3.出水工程
包括出水口、堤下埋管、出水管道、加压泵站和扬水管线等。坝下埋管布置在蓄水池东堤桩号1+225处,采用管径1400毫米钢管外包混凝土 ;出水管道衔接坝下埋管,T接后,分别进入加压泵站和兰圈子沟,采用管径1400毫米钢管;新建加压泵站1座,主厂房建筑面积135.58平方米,副厂房建筑面积149.88平方米;泵站出水管道总长1.9公里,采用管径800毫米的 PCP 管;出水工程配套阀井9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新庄集乡柳树台村西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至三标段为施工标段,四标段为监理标段
标段内容:
一标段:新建联合水闸1座,铺设管径800毫米的PCP管4.34km,配套各类阀井及过沟建筑物等。
二标段:新建调蓄水池1座,容积为80万立方米,为半挖半填型式,设计水深10米,池深11.5米,配套附属设施等。三标段: 新建加压泵站1座,安装离心泵2台,铺设10KV架空线路1.4km等。
四标段:吴忠市红寺堡扬水灌区柳树台调蓄水池工程一标段至三标段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注:投标单位可分别对所有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 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 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设置劳务工资专管人员1名。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需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 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71 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施工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2月21日09 时 00分,监理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2月22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模式,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进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 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不再进行资 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 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三标段各5万元: 二标段:10万元 ,监理标段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一标段至三标段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持 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1】1号)文件),监理标段不收取履 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府 令103号)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于小军
电 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时代万象院内一楼
联 系 人:乔伟民
电话:15008637072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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