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4055.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3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63047730
中标公司华钻集团有限公司4055.15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国平
公告正文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项目业主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26-2235899
招标人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26-2235899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63047730
开标地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0/12/10 9:30
公示期 2020-12-14 到 2020-12-16 投标最高限价(元) 41325235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华钻集团有限公司40551574.5137909364.16
第二名添宝建筑集团有限公司40938404.7538296194.40
第三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赵国平二级建造师川251141510187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何爱彬职称证书宜中0117658房屋建筑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邓勇二级建造师川251151606142建筑工程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肖羽恒职称证书宜中0117899建筑工程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四川宜宾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雅苑住宅楼及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2017-5-182017-11-22其中5#楼,建筑总面积13861.37平方米,高39.2米,地上13层,地下22939436林付
宜宾远达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翠屏区桂花小区住宅楼及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2017-2-232018-1-29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5317172黄亮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宜宾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泉小区住宅楼及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2016-12-152017-10-19其中5#楼,建筑面积15311.54平方米,建筑高度48.8米,地上16层,26521716刘艳梅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柏杨路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2016-5-182017-1-23新建柏杨路地下停车场人防配套工程,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643525147311郭真芬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正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不完整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不完整
四川省贝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耀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何海波
单位:四川合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陈睿
单位:巴中市恩阳区住建局
姓名:陈平
单位:大竹公路
姓名:许将
单位:南运集团
姓名:秦小岚
单位:巴中宏旭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26-2332735
行业主管部门: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6-234941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返回顶部